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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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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捣乱的人被带走了,案子继续。

    对于陆川的话,包拯心中是有一二分相信的。

    以他的性格和为人,纵使再嫉恶如仇,也不会因为陆川的身份就对他带有偏见。

    况且这起案件本身就有很多疑点。

    从逻辑上来看,陆川完全没必要翻墙侵犯一个素不相识的妇女。

    即便那妇女有几分姿色。

    真要有事情发生,那也是两人通奸。

    以经验分析,即便是成年男子,若想强行侵犯一个女人,要费颇大的功夫。

    但据报案人黄高山所说,吃过饭后,他才和妻子分开。

    一个去了前院干活,另一个在阁楼纳凉。

    直至听见那压抑不住的‘哼哼唧唧’声,才感觉出不对劲,大叫着询问情况,并回去查看。

    也就跑十几步的功夫,就看见自家父亲和一个年轻男子厮打在一起。

    打的很激烈,老父亲的衣服都扯掉了。

    而自家婆娘,则是连里衣都散落在地,面色潮红,身体还有些颤抖。

    想来是被弄舒服了。

    从分开到见面,中途约莫有一炷香的空挡。

    若是如卷宗上所述,陆川趁这一炷香的空挡翻墙进去,然后对黄赵氏实施暴力侵犯。

    那时间、空间都不太够。

    毕竟前院和阁楼紧挨着,别说暴力侵犯,就是阁楼有人大声说话,前院的也能听见。

    黄高山就是因为声音才发现端倪。

    这是本案最大的疑点,也是包拯心中的疑惑。

    但他一直没往扒灰通奸上怀疑,那太惊世骇俗了。

    他首先推测是黄赵氏与陆川通奸。

    被发现了,黄赵氏为求自保,才说是被强暴。

    这两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通奸会被判两年半徒刑。

    徒,流放的意思。

    而被强暴则是受害者,虽然丢了贞操,但至少不用受刑。

    施暴者则是斩首示众。

    直到刚才陆川有理有据的辩解一番,包拯这才恍然大悟。

    以这位陆伯爷纨绔的性格,若是看见有人扒灰通奸,说不定真会翻墙看热闹。

    同样的。

    因为是扒灰通奸,所以黄赵氏和其公公才会一口咬死是陆川强暴。

    扒灰通奸,惊世骇俗,伦理不容。

    明面上可能是驱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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