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她依旧学了七年医,还在医院实习了一年。
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一做就是八年?
光是想想,陆曜就觉得窒息。
更何况,八年前戈馥才十四岁。据说在那之前她跟皇帝的关系还好,打心眼里将对方当成自己的亲人。然而……自己视为亲人的长辈却背刺了自己……
戈馥真的一点怨气都没有吗?
那是不是……自己可以奢望一下,将来戈馥可能会愿意跟自己回景隆?
既然恒阳于她而言是伤心地,那他们完全可以抛弃这个地方去景隆。
虽然晋东现在很穷,但那只是一时的,等一家家工厂开出来,一家家店铺开起来,他们很快就能实现财富自由。他是有信心能够供给戈馥跟现在一样的物质生活。
不过这事不急,等……再试探一下戈馥的想法。
因为前一晚疯到半夜一点多,第二天起床后戈馥整个人都有些蔫蔫的。偏偏因为露营地里太吵了,她再想睡也睡不着了。
尤蓉鼓捣着想找个耳塞给她隔音,却被戈馥拦住了。
“算了,咱们赶紧收拾了进城吧。找家酒店办理好入住,再吃个早饭,到时想睡回笼觉也好,出去玩也好,都没有问题。”
尤蓉一想也是,便去忙活了。
戈馥洗漱完便上了车,单手支着下巴,整个人都怏怏的。
陆曜晨跑结束,去韩老板家的院子里冲了个澡(当然是付费的),就过来找戈馥了。
“给你。”他递过来一串白色的小花。
戈馥一怔,然后反应过来,“这花哪来的?”他们这会可是在沙漠中。
“这是喀秋莎,应该不是沙漠中原生的,不算多稀奇,就是如今的环境中比较少见,给你凑个趣。”陆曜笑了笑道。
实际上,他是看到那些大学生情侣摘了,才想到给戈馥摘一串的。
戈馥今天的头发是披散着的,她比了比这串喀秋莎的长度,找了两根黑色发卡,将之像发箍一样卡在头上,转头问陆曜:“好看么?”
“好看。”陆曜一瞬不瞬地看着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