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正在朝着府城的方向狂飙。
池兴月抬手戳了下凌季恒:“相公,我给你织了一只手套,你快试试。”
虽然只有一只,可能够套在右手上牵缰绳,在这种情况下,是一份难得的礼物。
虽然没有收到心心念念的羊毛衣,可面对池兴月的心意,凌季恒还是很开心的。
恨不得将小仙女抱怀里亲一亲,却因为赶路,暂时放下心头的火热。
将手套接过来,戴在右手上,发现还挺合适的。
软乎乎的布料阻挡了冽冽寒风,凌季恒感到一阵温暖。
还叮嘱她:“快回去,别被风吹着。织一只就可以了,别伤到眼睛。”
池兴月笑笑,心想只是一只手套,怎么可能伤到眼睛。却很受用对方的关心。
答应了声,就放下帘子了。把车里的小炉子生起来,将茶壶蹲上去,准备煮点姜枣茶喝。
池兴月拿出毛线来,继续织手套。只不过车厢里晃晃悠悠的,没有空间稳当。她速度慢了许多。
常万几人察觉后面的动静,扭头一看,发现凌季恒手上多了个东西。
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白白的,还有毛,看起来很暖和。
不由有些羡慕,这娶个好媳妇儿呀,就是不一样。
经过早上那一遭,常万也知道了蘑菇是池兴月种的,不由对她心生敬佩。
大雍朝虽然民风开放,可大多数女子连字都不识得,就更别提什么建树了。
小时候听爹爹的,长大了听夫君的,年老时听儿子的,一辈子依靠男人,根本不会有其他想法。
可凌季恒的媳妇儿不一样,她会种蘑菇,还会做手闷子。说不定,还有其他过人的本事,真是让人羡慕呢。
池兴月可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的,抓紧时间,忙到半下午,才把另外一只织好。
拿给凌季恒的时候,发现他右手上的手套已经黑了,不由头疼。
早知道,就该染了色的。现在可好,不一定洗得起来。
不过,小伙子是丝毫不嫌弃。还笑着说:“手套很暖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