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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大结局,还有一章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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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搞定了。

    室友们把两人送上车,临走时挥挥手:“陆远,你可要好好对待我们的小甜包啊。”

    “小甜包?”

    这个外号,经常遭周边人调侃,有时候就连老师也会叫上两声,刚开始觉得羞耻,但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可如今从陆远嘴里说出来,像是一股电流穿过耳膜,在身体每个角落游走。

    沈思甜小声解释说:“这个是她们给我取的外号。”

    陆远轻轻一笑:“嗯,很符合,很甜,我很喜欢。”

    沈思甜装作没听到:“你的事已经办完了吗?那是不是下学期就能来学校报到了?”

    陆远:“可能还要晚点,等六月。”

    到了那时,都要放暑假了,仔细算算,等他进大学,沈思甜都是大三学姐了,他得努力追上她才行。

    很多事,现在陆远还不能告诉沈思甜,只能等事情结束后和她慢慢说。

    沈思甜虽然失落但也理解,而且陆远向她保证了,过年这段时间他不会走,等之后他的事忙完了,他会立即去京城,等她放假,就带她去旅游。

    寒假只有短短二十天,过完年陆远开始订机票,沈思甜做好了分离的准备,但真到了分开的时候还是难受的红了眼睛。

    机场大厅,沈思甜抓住陆远的衣服:“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十年前在世界城,一场跳舞比赛,下着雨,你还记得当时有个双脚流血小女孩吗?”

    一些模糊的片段逐渐浮现出来,陆远看着沈思甜的脸:“是你?”

    看着陆远还有记忆,沈思甜松了口气:“是我。”

    那场比赛,她的舞鞋里被塞了刀片,她当时学的是芭蕾舞,脚底受伤根本无法垫脚,伤口划的也深,白色的鞋子上隐隐可见血迹,不难看出。

    她输了比赛,原本腾出一天时间来看她比赛的沈母没问原因,直接骂她。

    当时那么多人,她觉得好难堪,想要快速离开那个地方,她的脚很疼,但远远比不上心疼。

    跳完舞后还要等比赛结果,沈母知道结果会很差所以不想等,她觉得没有拿第一的女儿很丢脸,正好陆瑶说她肚子疼,她便带着陆瑶去了医院,然后把沈思甜一个人扔在了那里。

    沈思甜以为她的妈妈会来接她,她就乖乖的坐在观众席上等结果,结果出来,她没拿第一,但也拿了个第三的好成绩。

    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比赛结束,周围的人陆陆续续的走了,最后只剩下沈思甜一个人。

    她看着第三名的奖状,心里想着,是不是要拿第一名,妈妈才能看到她?

    她踮起受伤的脚,踩着沾上血迹的舞鞋在台下一遍又一遍练习,她以为不会有人看到,直到角落处传来鼓掌声。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陆远。

    十岁的陆远已经长得很高了,看起来像个初中生,他用力拍着手朝她跑来:“你跳得太好了,好厉害啊你。”

    “我不厉害,我只拿了第三。”

    “第三也很厉害啊。”陆远低头看到了她鞋子上的血,“你脚受伤了?”

    她之前在妈妈面前站了那么久,妈妈都没有发现她脚流血了,但眼前这个人一来就看到了。

    陆远当时背着个书包,看到沈思甜脚上流血后,赶紧从包里找出创口贴:“这个给你,你自己贴在伤口上,你要是脚没受伤,肯定能拿第一名,对了,你刚才跳舞的样子就像花一样。”

    “为什么会是花?”她明明跳的就是天鹅舞。

    陆远解释说:“因为可以引来蝴蝶。”

    陆远临走时,还送了一把伞给她,蓝色的伞上就印着漂亮的蝴蝶。

    后来,沈思甜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

    你若盛开,蝴蝶自然来,所以不用太在意他人的目光。

    对陆远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见过后,就忘记了,但对沈思甜来说却是停留在她漆黑小世界里的一道光。

    后来沈思甜上了高中,和陆远重逢,她是真的没想到,她能和他在一个学校,还能在一个教室,甚至成为同桌。

    这或许就是天赐的缘分,有缘不代表有份,当时的沈思甜因为一些心理阴影,而变得性格内向,不敢主动跟男生搭话。

    她只能安安静静的,像小老鼠一样躲在昏暗的角落里偷窥着,看着陆远如此热烈的喜欢着另一个人。

    她当时真的好羡慕白露,轻而易举的就能获得陆远的喜欢。

    陆远找她借电脑的时候,她其实知道他是借给白露的,但她还是想都没想就借给了他,本来毫无关系的两人,因为一台电脑产生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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