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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军官头衔的一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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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七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及武警部队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中央警卫局局长)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包括上述副职,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中央军委纪委书记,各军区空军、各舰队司令、政委,国防科技大学校长、政委,南疆军区司令、政委)

    正军职(少将、中将)(包括上述副职,四总部各二级部部长,各主要军事院校,各集团军司令、政委,各省军区、驻港部队司令、政委,武警各警种局、指挥部,武警北京总队)

    副军职(少将、大校)(包括上述副职,驻澳部队司令、政委,武警各主要院校、武警各总队)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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