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事儿了,况且小时候幼稚得可笑,写的一些东西其实不过是浪费纸笔而已。”
“付子菲,你这么说,未免有点太过自贬,我看着就觉得很好,比眼下网上的一些小说不知要好过多少倍。老实说吧,我怕你那些日记本子,有点太过残破,存不长久,所以把你的所有日记悉数拿来,录到电脑u盘上,这样就能长长久久地存着了。往后要发布到网络博客上,也方便一些。”
付子菲无语,这个司马仲南,他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好。
“长久存着做什么呢?连爱情都有它的保鲜期,过期就变质了!”付子菲又轻声道,她经此一劫,确实对爱情心灰意冷。
将近午夜一时,司马仲南才作贼似地溜回家。他白天睡了一下午,眼下依旧精神抖擞如夜猫子。
妈咪睡得真沉,她这种不管儿子干什么都不会过问的样儿真是可爱。
司马仲南当然不会去杀人放火,他只是睡不着而已。不过,今天心情有点怪怪的,他录了一会儿付子菲的日记,首次怀疑这种机械工作是否有必要,付子菲自己都道是浪费纸笔,他倒是着什么忙呢?司马仲南没情没绪,只得暂停了日记的录入,上网浏览了一会,最后,付子菲的博客照旧是必经之地,有时,司马仲南没法不讨厌自己的这种条件反射,比如像现在,完全是无用功,因为付某人的博客一如既往定格在她失踪前的某一天。虽然现在已经是她现身的第n天,可是这懒丫头似乎决心把罢写进行到底。压根儿不同情司马仲南这样眼巴巴等着看下文件的忠实读者。司马仲南点击读者留言,果然,除了自己,再没一个人光顾付子菲的博客。这下,傻小子越发觉得自己的从一而终在付某人这个有头无尾有始无终的博客面前,就像个巨大的讽刺。
“付子菲,我再登录你的博客,我……我就……”三更半夜,傻小子跟自己较劲发狠,可惜我了半天,愣是没有下文。他本来想说我就不姓司马,话到嘴边,不得不又咽回去。实在,他并不认为这场情感跟理智的较量,理智有赌赢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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