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斯对这种仅有一面之缘的农作物好奇极了,他有些难以想象,那一株金黄色的稻穗到底具有什么样的魔力,才能让眼前的黑发青年喜欢到眼睛都亮了起来。
白苏有些苦恼:“让我想想该怎么给你描述呢?”
要怎样和一个没吃过大米饭的人灌输主食这个概念啊,白苏顿感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时,丽莎正好推着餐车将他们点的餐送了过来。
一盘盘乡村大乱炖被端上餐桌,白苏看着眼前这些让他腻味十足的朴素西餐,顿时有了灵感。
他指着那碟焦糖洋葱说道:“克俄斯,你看,这盘焦糖洋葱的份量很少。”
“是的。”克俄斯解释道,“这道菜很好吃,但调味很重,只适合当做前菜开胃,吃太多会口渴。”
“但有了大米饭一切就会不一样!”白苏双手一拍,激动地说道。
“杂交水稻结出来的果实经过简单的加工后,就是一种叫做大米饭的食物。”
“大米饭味道清淡,任何你能想到的食物和它都是绝配!比如这道焦糖洋葱,我会吃一小口焦糖洋葱,然后再吃一大口大米饭,这样不仅不腻,还会觉得很香甜!”
“如果每天都吃小麦面包,那没多久就会觉得腻味,但是大米饭配上不同的蔬菜和肉类,永远也不会吃腻。”
“最重要的是,”白苏神秘兮兮地说道,“大米饭的营养价值很高,产量大价格还便宜,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甚至是一个穷人,他可能买不起小麦面包,但他一定能吃得起大米饭。大米饭是最朴实的农作物,它能让所有人免于饥饿。”
白苏一边吃着这些令他倍感不习惯的白人饭,一边对记忆里香甜的大米饭怀念万分。
克俄斯难以置信地重复道:“它能让所有人免于饥饿?”
克俄斯生活在温克帝国的都城,他位高权重,颇有些个人资产,享受着他这个身份能接触到的一切优越的物质。
但他仍然记得,十多年前,和族群一起生活在黑暗森林里时,周围的小镇有许多穷人过着食不果腹,只能以树皮和野果充饥的日子。
作为睿智的半人马,克俄斯知道贫富差距一直存在,贵族、富人们总有花不完的钱,平民特别是穷人们,甚至买不起一块黄油。
“对!”白苏肯定道,“只需要一碗大米饭,再配上一盘番茄炒蛋或者是土豆丝,就可以吃得很饱还很有营养,足够一个人干一整天的体力活儿。”想了想,他又解释说,“大米饭和小麦有一点像,但不管是制作方法还是价格都要便宜很多。如果你尝试过大米饭——等收获后我会邀请你来我家用餐,到时候你就会知道……”
“……你就会知道你面前的这些菜根本算不上什么美食。”怕被餐厅的服务人员听到把他赶出去,白苏小小声地说道。
克俄斯被逗笑了。
他先前还沉浸在对大米饭这种食物的震惊中,此刻却被青年娇憨的样子吸引了全部心神。
克俄斯问他:“那么什么时候才能品尝到你种出的大米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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