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里,一队吐蕃骑兵下了高原,朝着远处疾驰。
且末河畔的且末镇在晨光中慢慢醒来。
且末镇原本是且末国的地方。
张骞出使西域,第一次将且末的情况带回内地。
自那以后,走商的商队就把且末这个地方当作一个可以休憩的地方。
越来越多的商队在这里停歇补给。
且末与内地的联系也不断加强。
隋朝强横的时候这里属于大隋。
等隋朝病入膏肓,这里就被吐谷浑拿走了。
吐谷浑的官吏在这里收税钱。
等吐谷浑被大唐灭国以后,这里就被大唐拿了回来。
然后这里就开始屯兵,五百余人的唐人和这里的各族人混居。
最忙的时候就是维护南来北往商队的安全。
不忙的时候就在这里屯田,种植白叠子。
再由商队带走售卖。
尼玛的部族就在这里。
如今的且末,尼玛部族是这里最大的部族。
可以控弦骑马的青壮有二千人,妇孺老幼有四千多人。
这些人都是他这些年慢慢的捡来的。
有高昌人,突厥人,吐谷浑人,波斯人,于阗人,吐火罗人等。
但如今,这些人都统一有了一个新的部族名字,大唐人。
有户籍的大唐人。
这些人因为年龄老了,因为生病等诸多的原因被他们以往的部族的赶了出去。
如今在尼玛的带领下成立了新的部族。
这群活下来的人很团结。
因为被遗弃过,他们无比的珍惜现在的日子。
这些人全部姓颜,颜色的颜。
据尼玛首领说这是先知的姓氏。
如颜·赫连著雍,颜·不方摄提格·麻灰汗……
当然,也有颜字开头,后面的名字几百字的名字。
如颜·阿布杜勒和木提塞尔阿布都和提塞穆里和克鲁拉姆离合......
尼玛部族很有钱,很富裕。
吃得好,穿得好,武器也好。
他们在这里屯田,也在这里杀人。
只要有抢劫商队的沙匪,他们就会出击。
尼玛是越抢越有钱。
等抢来的货物足够多,部族的商队就会出发。
到达兰州之后卸货,然后回来。
这都是无本的买卖。
尼玛每隔三年会去长安一趟。
给书院的先生们送颜料,送从天上掉下来的石头。
然后在书院里面住三个月。
给那些小娃娃讲三个月的故事。
那是尼玛最幸福的时光。
被人尊敬,被孩子们围绕着。
整条且末河水源地,这片富饶的土地,都是尼玛部族控制着。
曾经有人劝尼玛部族自立为王。
尼玛没有一丁点的犹豫,直接把劝诫自己的人给扒皮了。
自己的先知可召唤雷霆。
有掌心雷,那是神仙。
自己好好的神仙不当,去当什么王?
尼玛很聪明,他知道自己如今的一切都是先知给的。
现在的他依旧牢记当时先知的嘱咐,保护商道,杀匪患。
外面牲畜的叫喊声把尼玛吵醒。
尼玛推开身边的妇人,细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皮靴。
七八个蝎子逃窜了起来。
任凭他们逃的再快,也没能够逃得了尼玛的手心。
全部被眼疾手快的尼玛给塞到了一个大号的瓷瓶子里面。
这些小东西在西域虽然不算个什么。
天色一黑到处是它们的身影,伤害牛羊,伤害牲畜,也伤人。
但在长安,这些东西可是好东西。
有多少,他们都能吃的下。
真不知道他们的脑子是怎么长出来的。
他们竟然用来配药治病。
拎起热水壶,尼玛给自己泡了一大壶浓茶。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习惯,喜欢喝浓茶,味道越苦越好。
一把茶叶,喝到没味的时候,这一天也就过去了!
握着先知送给自己的茶壶,尼玛走出自己的屋舍。
远处玉带一样的且末河散发着鱼鳞一样银光。
“首领好!”
“阿达西,首领好呕撒~~哦Skr~~~~”
清脆的弹舌声混合着问好声响成了一片。
如那远处的山峰,高低不平。
望着长安来的屯田使,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