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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章 超前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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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里,一队吐蕃骑兵下了高原,朝着远处疾驰。

    且末河畔的且末镇在晨光中慢慢醒来。

    且末镇原本是且末国的地方。

    张骞出使西域,第一次将且末的情况带回内地。

    自那以后,走商的商队就把且末这个地方当作一个可以休憩的地方。

    越来越多的商队在这里停歇补给。

    且末与内地的联系也不断加强。

    隋朝强横的时候这里属于大隋。

    等隋朝病入膏肓,这里就被吐谷浑拿走了。

    吐谷浑的官吏在这里收税钱。

    等吐谷浑被大唐灭国以后,这里就被大唐拿了回来。

    然后这里就开始屯兵,五百余人的唐人和这里的各族人混居。

    最忙的时候就是维护南来北往商队的安全。

    不忙的时候就在这里屯田,种植白叠子。

    再由商队带走售卖。

    尼玛的部族就在这里。

    如今的且末,尼玛部族是这里最大的部族。

    可以控弦骑马的青壮有二千人,妇孺老幼有四千多人。

    这些人都是他这些年慢慢的捡来的。

    有高昌人,突厥人,吐谷浑人,波斯人,于阗人,吐火罗人等。

    但如今,这些人都统一有了一个新的部族名字,大唐人。

    有户籍的大唐人。

    这些人因为年龄老了,因为生病等诸多的原因被他们以往的部族的赶了出去。

    如今在尼玛的带领下成立了新的部族。

    这群活下来的人很团结。

    因为被遗弃过,他们无比的珍惜现在的日子。

    这些人全部姓颜,颜色的颜。

    据尼玛首领说这是先知的姓氏。

    如颜·赫连著雍,颜·不方摄提格·麻灰汗……

    当然,也有颜字开头,后面的名字几百字的名字。

    如颜·阿布杜勒和木提塞尔阿布都和提塞穆里和克鲁拉姆离合......

    尼玛部族很有钱,很富裕。

    吃得好,穿得好,武器也好。

    他们在这里屯田,也在这里杀人。

    只要有抢劫商队的沙匪,他们就会出击。

    尼玛是越抢越有钱。

    等抢来的货物足够多,部族的商队就会出发。

    到达兰州之后卸货,然后回来。

    这都是无本的买卖。

    尼玛每隔三年会去长安一趟。

    给书院的先生们送颜料,送从天上掉下来的石头。

    然后在书院里面住三个月。

    给那些小娃娃讲三个月的故事。

    那是尼玛最幸福的时光。

    被人尊敬,被孩子们围绕着。

    整条且末河水源地,这片富饶的土地,都是尼玛部族控制着。

    曾经有人劝尼玛部族自立为王。

    尼玛没有一丁点的犹豫,直接把劝诫自己的人给扒皮了。

    自己的先知可召唤雷霆。

    有掌心雷,那是神仙。

    自己好好的神仙不当,去当什么王?

    尼玛很聪明,他知道自己如今的一切都是先知给的。

    现在的他依旧牢记当时先知的嘱咐,保护商道,杀匪患。

    外面牲畜的叫喊声把尼玛吵醒。

    尼玛推开身边的妇人,细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皮靴。

    七八个蝎子逃窜了起来。

    任凭他们逃的再快,也没能够逃得了尼玛的手心。

    全部被眼疾手快的尼玛给塞到了一个大号的瓷瓶子里面。

    这些小东西在西域虽然不算个什么。

    天色一黑到处是它们的身影,伤害牛羊,伤害牲畜,也伤人。

    但在长安,这些东西可是好东西。

    有多少,他们都能吃的下。

    真不知道他们的脑子是怎么长出来的。

    他们竟然用来配药治病。

    拎起热水壶,尼玛给自己泡了一大壶浓茶。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习惯,喜欢喝浓茶,味道越苦越好。

    一把茶叶,喝到没味的时候,这一天也就过去了!

    握着先知送给自己的茶壶,尼玛走出自己的屋舍。

    远处玉带一样的且末河散发着鱼鳞一样银光。

    “首领好!”

    “阿达西,首领好呕撒~~哦Skr~~~~”

    清脆的弹舌声混合着问好声响成了一片。

    如那远处的山峰,高低不平。

    望着长安来的屯田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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