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连发、单发切换,长度和重量都适中的武器,而且设计上,要向连发倾斜。”
这个时候,有人提出了疑问:“那四百米之外的火力就不保证了吗?”
高振东道:“四百米之外,那应该是连、排支援火力的范围了,单兵武器,超出这个范围效能已经很低了,毕竟枪的性能,某种程度上是由弹决定的,我们用的7.62*39中间威力弹也就这个性能,弹道性能超出这个范围就不能保证了。”
“而如果要用现有7.62*54R的全威力弹,那连发起来的后坐力,单兵可吃不消,根本打不准,而且枪也重,这也是北方要在单兵武器上用前者替换后者的原因。”
“如果只保证400米内的性能,那超长的枪管带来的弹道性能的好处就没有太大必要了。”
这么长一段话一出,问话的人也陷入了沉思,听起来好像是挺有道理。
高振东没有停下自己的话:“所以我们说回到这把枪,我第一感觉是,枪太长了,很不利于在装甲车内使用,这不利于我们转向摩托化、机械化、装甲化的工作。”
高振东没说拼刺刀的事情,而是话锋一转,把问题转向了车内使用不便的问题,这样就不会和“拼刺”的要求起正面冲突。
要知道这支枪,和SKS差不多,折叠了枪刺都有1米多长,打开枪刺更是1米3还多。
防工委领导一听,对啊,这枪在装甲车里,好像是有一些舞不开啊。
使用方代表也想起这个事情了,这枪方案里的长度,一想就知道,在装甲车里面,施展不开啊。
高振东又有点使坏的补了一句:“大家可能感受不到1米3是什么感觉,我举个例子吧,这枪打开枪刺,比小鬼子的三八大盖还长!”
这话一说出来,把有些老同志可就恶心坏了,三八大盖的确是我们取之于敌用之于敌人的武器,在对敌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有利于拼刺刀。
可是那个长度在日常使用,就真的是有点一言难尽,其实莫辛纳甘也不短,但是S2时候的,还是比三八大盖短那么一点点。
“在我们没办法,只能拼刺刀的时候,也许长是一种优势,可是现在环境变了,这么长的枪,携行、作战就都不是那么太方便了。”
有人提出了意见:“高主任,那你的意思,就不拼刺刀了?”
这话高振东可不能顺着接:“要拼,只是我们把更加有效的杀敌方法放在更高的优先级去考虑。”
防工委领导听见高振东这话,心里暗笑一声“滑头”,不能乱接的话,还知道换个不好诟病的说法说出来。
如果反对拼刺刀,那肯定不对,如果反对更加有效的杀敌方法,那肯定也不对。
防工委领导越听高振东的话,越觉得这个枪的出发点是不是真有那么一点问题,虽然不能肯定,但是高振东的话,至少不是全无道理,值得深思一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