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无邪的话你也听?”书岑回头又喊,“掌柜的,把二零八和二零九也收拾好,本小姐有的是钱。哎,你们几个,还不快点,小心点啊,别把我的东西弄翻了,小心小心。”
满客栈的人就看着这个来自西陆、穿着性感、脸容绝美的少女像个三军统帅一样不迭地发布命令,那气势甚是张狂。四个伙计打扮的人抬着两个大木箱子顺着楼梯爬上楼去,那箱子也不知装了什么,好像挺沉的样子。有客人心说她想必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平日里肯定是骄狂惯了的,一点都不知道收敛,这个样子多半是有窃贼盯上了。
默羽坐到思无邪旁边,淡淡地说:“从刚才买东西开始,就有人跟着我们,也许会有麻烦。”
思无邪苦起脸,“我就知道你们得惹事,得了,反正你们也干了,就等着人家杀上门来好了。”
“我倒是怕书岑杀出门去,刚才她就想把跟踪的人揪出来,我拦了好几回了。”羽化也坐过来,先喝了一杯茶润润喉咙。
“怪不得书岑现在这么兴奋了,就等着闹事呢。”思无邪还是苦笑。
“掌柜的,赶快上菜,本小姐饿得快不行了。捡最好的,要八凉八热,再来一坛酒,要十年陈酿的。”
书岑还在一边咋呼,思无邪脸色变得更加苦,“你们到底做了几票买卖啊?”
“狗爷今天这么有兴致请我喝酒?”
狗爷沉着脸,对面坐着的是一个类似庄稼人的男子,只是这男子虽然衣衫朴素,却有一股子剽悍气,那脸上挂的是久历江湖的稳健。狗爷不敢小觑这个年轻人,便是这个人,在八年前闯入黑街,一举震服黑街十多家势力。狗爷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月黑风高的日子,这个年轻人像是一个修罗,杀了至少五十名黑街的徒众,挫败各家势力的当家人,那一晚,南城到处都是血。
“老子终日打雁,倒让雁啄了眼。”狗爷将酒杯顿在桌上,“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老子今天碰到对头了,硬是伤了十几个弟兄。你伐檀是咱们南城的当家,总得给老子出头。”
他一口一个“老子”,对面这人也不以为忤,早已是习惯了的,他呵呵笑起来,“能把狗爷气成这样可不容易,您可是在天启有根本的人,怎么还有人敢上门挑衅吗?”
“伐檀,你不会没听过最近流传的那个‘魔王’吧?我原以为就是个刚出道的雏儿,可碰上了才知道,那就是只虎,全没一点规矩。”
伐檀微微“哦”了一声,皱起眉头盯着他,“你说的可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孩子?身边是不是还有两个女孩子和一个很魁梧高大的男孩子?”
狗爷心里忽然就是一冷,伐檀眼里仿佛燃烧了火焰,自从他成为南城之主,狗爷却是从来不曾见过他这般愤怒。
“差不离,怎么?你知道他们的底?”
伐檀起身站到栏杆处,对着天空长长吐出一口气,“狗爷,给你一个忠告,如果没有必要,最好别再去惹他们。我可以明白地给你一个答复,我会去找他们,结果我也不能预料。狗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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