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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北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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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万字,可以进新书榜了,这五万字全是情节,只有少部分是注解,总之没有拿大量资料来凑数,诸位读者大大见俺比赵与莒还辛苦,就多推荐两次吧,争取将这书推上新书榜。)

    “李邺,今日感觉如何?”

    陈任每日晨跑归来时,都会对在门前蹒跚着扫地的李邺问上一句,别的几个男孩也是如此。

    每当此时,李邺便会面红耳赤,低头不语。

    那日被霍重城送还之后,出乎人们意料,向来表现得冷静近乎冷酷的赵与莒,并没有将李邺送官。按照家规,李邺犯了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应当杖六十并送官,赵与莒没有将他送官,除了杖六十外,还另加了六十杖,只是分三十日施行,每日四杖,都足以打得李邺哭天喊地,便便又造不成太大的伤害。不过这次赵与莒没有让当众施刑,只是每日晨起之后,将李邺拖入小柴房中杖责。

    除此之外,李邺还被从孩童之中驱逐出去,遣到门房,作为赵子曰的跟班,每日开门关门,做些洒扫清洗的活儿。他被从孩童中驱逐出去,自然也就没了孩童的待遇,不仅要『操』执家务,衣食上也比义学中的孩童差上一筹。

    而赵子曰因为应对霍重城得体,被赵与莒特允夜晚也与孩童们一起学算术。这对于一心向学的赵子曰可是极好的奖赏,虽说与这些比自己小六七岁乃至十岁的孩童在一起学,他多少有些尴尬,但能正儿八经地端坐受学,哪怕学的并不是他向往的子曰诗云,也让他极是感激。

    李邺在这群孩童之中几乎没有亲近之人,相反,在共处的日子里,他惹事生非,倒是欺负了不少同伴,因此,见他倒霉之后,象陈任这般的,免不了会来嘲笑,李邺只能充耳不闻――屁股上的杖伤还痛着,时刻提醒着他若是再犯家规会有何等惩罚。

    可每日都见着这些同伴们晨跑嬉戏,他心中的羡慕与嫉妒几乎难以掩饰,他原本也是其中一员,因为自己不珍惜,才会落到今日之结局。看到赵子曰能上个夜学就高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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