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种职业很受人忌讳。
名为刑场行刑官,也就是影视剧中,手握大刀,在犯人脖子上喷一口酒的人。
这些人膀大腰粗,手上有一把子力气。
这一职业又有几种捞外快的方式。
大多数人都是收钱,然后让犯人死的快一点感受不到痛苦,又或是收点力,多砍几次犯人才能砍死。
不过,还有种很少有人知道赚外快的方式,那就是......
“吃人!”
此时,医院中,许生看着眼前的李胜,满脸的认真,他一字一句说道:
“行刑官会将刚死亡的犯人,脖颈处流出的血液留下,专门贩卖给自己的雇主。”
“这种血液被他们看做,是凝聚死刑犯寿命的精华,将其当做药材吃下,可以治疗疾病!”
“除此,还有人心,人肺,以及肾脏!”
“犯人的尸身会在暗处,宛若案板上待宰的猪一样,等候周围人瓜分!”
听到这话,李胜的心顿时就凉了半截。
吃人......
案子已经上升到这个性质了!?
要知道,西国的著名案例,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吃人的案子,至今为止被所有人记住,堪称世界最典型的恶劣案件之一!
哦,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这个名字可能没多少人清楚,不过他还有个以他为原型创造的名字。
汉尼拔!
眼下,东国出现这种案子......
汗流浃背了。
真正的汗流浃背了!
李胜自己的心都有点虚,他看着手里的文件,有些望眼欲穿。
明明线索有了,距离破案越来越近,但他却有点发抖。
“这......他们是认真的!?”
好半晌,李胜才回过神来,他舔了舔嘴唇,看着许生,呆愣的说道。
“杀人,吃心,真能治病!?”
能吗?
“谁知道呢。”
许生摆摆手,不过他没否定,反而是给李胜抛出几個案例。
他微微一顿,随即开口道:
“50年代左右,有一个患病的东国人,带着刀子,前往了象国讨生活,但身上有严重的心脏病,每日饱受病症折磨且没钱治病,直到有一次他信了一起传闻,选择杀人剖心治病!”
“几年的时间,他活生生杀害八名孩子,将对方的心肝肺掏出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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