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暴雨,被困在山里……”
范诗幽讲了他们的故事。
故事里的苏庭正温文尔雅,虽然有点小小的清高,但是文人嘛,又颇有才名,这些都是正常的。
“他很害羞的,我跟他说话,他总是回避着眼神。他帮了我,我想感谢他,就派人送去礼物,他全都还了回来。那个时候他像个受惊的兔子似的,仿佛我是大恶狼,想把他吃掉……”
“之后呢?”陆羿问,“你没发现他的变化?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害羞,愿意接受你的礼物,甚至对你说好听的话?”
“这……”范诗幽迟疑,“我与他相恋,时间长了肯定不会再那样见外。我送他东西,他接受不是正常吗?”
“正常吗?”陆羿问,“以你对他的了解,他应该接受你的礼物,应该对你说那些甜言蜜语吗?”
范诗幽回想着初见的苏庭正,再想着这两年见到的苏庭正。
“你与他见面,是不是每次都会送他礼物?”
“是,不过都是些小东西。”范诗幽说道,“我虽是郡主,也不可能有很多银子,不过我娘疼我,我要是喜欢什么金银首饰的,她会买给我。我想改善他的生活,不想他受那些苦,所以偶尔会给他一些首饰,让他去典当过日子。”
“这个眼熟吗?”陆羿把一支金步摇拿给她看。
“这个……”范诗幽说道,“是我的。三个月前,我戴着这支金步摇去见他,他好像很喜欢,我就送给他做个念想。”
“你可知这支金步摇是在谁的头上戴了三个月?”
“他卖了?可是他说过,这支金步摇非常配我,看见它就会想起我,所以想留在身边的。他现在的生活应该没有那么困难才是。”
“这支金步摇是在琼楼里的一个头牌‘墨兰’的头上戴了三个月。据墨兰所说,这是恩客所赠。本官又问了琼楼里的人,他们说苏举人是墨兰的长期客人。郡主,你嘴里的心上人前一刻还在与你花前月下,下一刻便进了琼楼,把从你这里得来的首饰戴在相好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