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离开沪北城之前,我把自己嫁出去。”
童氏在旁边打圆场:“婚姻大事不是儿戏,不可莽撞行事。缘份这个东西很奇妙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来了。”
“我娘说这话我相信。”慕思雨道,“缘分这种东西妙不可言,指不定拐角就遇见了,也指不定擦身而过却不相识。我们能够相识也是一种缘分。来,举起杯中的酒,敬我们之间的缘分。”
“祝缘份。”众人举杯高呼。
碰杯后,一饮而尽。
慕思雨再补了一句:“说好了,我帮你做参谋,一定给你找个如意郎君。”
“行了,好像我嫁不出去似的。我啊,郑书玉,你慕老板的二把手,知道有多少人打我的主意吗?”郑书玉似真似假地笑道。
慕思雨听出她话里的言外音,夹了一筷子菜给她:“辛苦你了,二把手。”
正是因为这些人冲的是‘二把手’的郑书玉来的,慕思雨才担心她看走了眼,想在离开沪北城之前见到她找到良人的样子。
不管在哪个时代,女强人都不是那么好当的,这个‘名称’后面隐藏着许多不为人道的辛酸。
那里有各种诽谤、讥嘲、有色眼光、以及不理解。
那么好的郑书玉,她在这个位面最好的知己和闺蜜,应该找到与她相配的那个人。
“我是你最好的姐妹吧?”郑书玉突然说道,“那你答应我一件事情呗!”
“什么?”慕思雨问。
“我要当你家三个孩子的干娘。”郑书玉说道,“要是我运气不好,真的找不到男人,以后也有人养老送终啊!”
“呸!”慕思雨瞪了她一眼,“想要孩子自己去生,别抢我的。”
郑书玉哼哼唧唧的:“你不答应,那我就当小平安的干娘?”
童氏:“……”
慕思雨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试试看。”
她要是当了朱晨的干娘,那不是她的长辈?这么灵活的脑子,不好好用在生意上真是浪费了,看来还得给她找点别的事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