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慕思雨受了这么重的伤,得到了同踱医馆的会员服务,直接在医馆住下了,而阮齐的伤没有他的严重,再加上他住不惯医馆,便回去养着。
“那大汉招了。”温文崧对慕思雨说道,“你猜是谁收买了他?”
“谁?”慕思雨问,“我平时得罪的人不少,猜不出来。”
“郑家还有印象吗?你还在苏州时,郑家突然牵扯进了一桩命案,整个家族都被抄了。听说他们举家投靠亲戚,却没有一个亲戚愿意收留他们。他们没有盘缠,只有回到老家。那大汉说是郑家的大小姐,也就是当初非常有名的郑歆月拿一颗宝珠收买了他,目的就是要你的命。那人在江湖上排得上号,喜欢财宝如命,为了财宝什么人都敢杀,就接下了这笔生意。”
“他本来不说的。像这种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命,不过只要是人就有弱点,正好左云虎认出了他,也知道了他的软肋,那就是他十岁的痨病儿子,就对整件事情供认不讳。”
“要不是书玉,我对郑家没有兴趣。这个郑歆月是疯狗吗?我没有对她下手,她反倒让我不自在。难不成因为家族被抄,她心里怨恨咱们陆大人,但是又拿陆大人没有法子,就把气出在我的头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真不是一般的蠢。先不说她现在无权无势,连以前依仗的财富都没有了,既然家里这么落魄了,她手里有让杀手动心的宝珠,那就应该用这颗宝珠改善家里的生活,省着点的话后半辈子也有着落了,结果却用这么贵重的东西换我的命。”
她的命还能比全家人无忧无虑生活更重要?
温文崧摸了摸鼻子。
郑家的那桩案子虽不全是陆羿动的手脚,但是按原本的罪名倒不用抄家这么严重,只是陆羿容不得郑家再撒野,这才让整个案子更加严重,郑家有恨也是正常。不过,郑家却一点儿也不冤枉。先不说别人,就说那老太太,死在她手里的人就不少,更别说郑歆月这种外表白莲其实满手血腥的毒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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