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绝境之中,是没有多少选择的。
如果叶渡不要这些人,这些人势必没有活路。
所以听完叶渡的话之后,刘玉堂几乎没有犹豫,双膝一弯,跪在地上磕头,“只要让我的家人能够活下去,小人愿意为您效犬马之劳。”
他心里很清楚,他家里都是闺女,男娃还在襁褓之中。
婆姨生了那么多孩子,留下一身的月子病。
如果来到了叶东家手底下,即便是有了不错的待遇,分了土地,又能打工,但说到底一家人也是要靠自己吃自己的。
自己如果不长大本事,一家人的生活也就那么回事儿。
叶琛见眼前这中年人说话如此爽利,又是个头脑灵活的,当下许诺道,“你且宽心,不管未来如何,只要你在我帐下做事,每个月月钱一千五百文以上。”
“一日可以吃饭三顿,每日都有肉食。”
“此外还有鱼和米赐下,以补贴家人。”
“你家的孩子,不论男女,都可以优先读书。”
刘玉堂当下大喜,连忙磕头,“谢过叶东家。”
脑袋磕得磕头虫一样,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做了武夫,竟然有这么好的待遇。
同时,也感慨自己的眼光毒辣。
现在想来,自己应该算是最早投奔叶东家的普通人吧。
没准有朝一日,叶东家龙腾九五,坐了金銮殿,自己还是从龙功臣呢。
刘大头看得真切,他别人都不信。
就信刘玉堂,见刘玉堂都磕头拜了叶东家了,自己也赶忙磕头。
“叶东家,俺刘大头敢杀人,希望跟着你混。”
叶琛看了看刘大头,知道他是个有血勇之气的汉子,也点了点头。
“你的待遇虽然不比刘玉堂,但是也可以与一般士兵看齐,有朝一日,你立了功劳,再给你更多的好处。”
周围的年轻人,看着刘玉堂和刘大头转眼间就翻身农奴把歌唱,成了人上人。
连忙上前跪在地上说道,“叶东家,俺们也想当大头兵,给俺们个机会吧。”
叶琛仔细打量了这群人一眼,摇头道,“算了,你们这体格子,还是先老老实实种田,等长了力气,再来吧。”
这些人都是乡党。
每个村之间甚至都有亲戚关系。
大家互相知根知底。
这些人其实都是优先发展的兵员。
都是种田的,天生就有暴力基因。
一旦发展起来,绝对是一股恐怖的力量。
不过眼下,叶渡吸纳了不少团练兵,这些人正在大量消耗粮草。
完全不必急于一时。
而且有些事情,却是要看天时的。
万一圣人只是想要过度一下,以后变得圣人起来。
自己鼓动起来数千甚至上万大军,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与其将来成为麻烦,为朝廷忌惮,被枪打出头鸟。
不如主动控制规模,又使得团队保持在一个相对活跃的状态。
而且,接下来朝廷加收赋税,天灾严重,人祸不断,会有大量的百姓破产,到时候难民、逃户、流民会源源不断地向自己靠拢,自己有的是时间去精挑细选。
之所以这一次一眼相中了刘玉堂。
是因为他一介农夫,竟然能做到,有条有理,谋定而后动,非常有潜力。
要知道这年代,百姓大多数很愚昧,一般人很难做到组织几百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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