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听贾诩说话声音变小,心中清楚,贾诩是怕别人听见,毕竟贾诩的思路是从扶角堡现在的实际情况出发,选的是最现实的建军方法,这与时下很多将领的扩军思路不同。
不是所有,但大多数将领要想扩军,都愿意走一步到位的方法,直接就装备出最好的军队来,比如说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刘备的白耳兵,吕布的由高顺指挥的陷阵营,马超的重装骑兵,蜀国最后的精锐无当飞军,等等,都是这个时代里精锐士兵的代表。
可这些军队都有个特点,那就是主将一旦完蛋,军队随之消失,换句话说这些军队是随着名将的出现而出现的。就如同手艺高超的匠人,杰出的手艺只是自己会,或留给自己的孩子,成为祖传手艺而不传授给外人,以至于练兵之法犹如昙花一现,强兵的发展没有可持续『性』,军队越打越少,而不是越打越多!
李勤要想建立军队,不能走越来越窄的路子,而要走越来越宽的路子,方法不怕别人学去……因为具体的方法他自己也不是太清楚,所以『摸』石头过河,走一个好汉三个帮,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路子。
如此,从简而繁,从低到高,循序渐进着来,就很重要了,而这年代最基础的军队,就是长枪兵了。
点了点头,李勤也小声道:“姐夫所说言之有理,首先要练长枪兵,然后再练别的兵种,骑兵好说,大良羌有的是好骑手,关键是弓箭手和斥候兵,一定要有。”
贾诩想了想,道:“弓箭手也好训练,列阵放箭时,百步之外,准头不是特别重要,只要能做到满开弓,紧放箭就成,等敌人离得近了,便由精锐『射』手放箭,取长补短,配合『射』击。”
李勤嗯了声,道:“可以训练出一批箭术神通的士兵出来,专门『射』敌人的主将,当做狙击手使用,只管偷袭,往往可立奇功。”
“狙击手?嗯,这个名字不错,顾名思义,我看狙击手可以由斥候去当,斥候是最擅长暗地里下手的,你看那个乌蛋子,成天鬼鬼祟祟的!”贾诩笑着指向人群里的乌蛋子。
李勤望了过去,却见乌蛋子站在人群的最外面,别人都是踮起脚,他却偏偏半弯腰,只是偶尔直起身子,迅速看一眼门板那里的景奇,然后又弯下腰来,就如同警觉『性』极高的小动物一样,还不时地左右张望。
李勤笑道:“这就叫习惯成自然了,让他改,他还改不了呢!”
两人说了会儿话,便下了房顶,各干各的去了。李勤又回了家,躲在屋子里,仔细想着该怎么考核士兵,选出合适的兵丁来。
第二天,李勤早早起来,独自来到打谷场,却见此时场上已经坐了不少人,扶角兵全在,连典韦也在,贾诩同样也在,真叫精力充沛,干劲十足。
见李勤来了,景奇赶紧跑过来,大声道:“校尉,教书先生让我爹来当行不?他不打算在城里行医了,想以后进堡当医生,闲暇时便教大伙儿识字。校尉放心,我爹绝对会写四字!”
李勤笑了,看了眼贾诩,点头道:“成啊,那就让你爹来吧,咱们是自己人都好商量,可不能让你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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