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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蛤蟆哥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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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才明白,他的这个百灵并不是会唱歌的小鸟,而是样样精通,百试百灵的意思。大熊是个优秀的特种步兵,战术灵活,能在短时间内迅速的转移阵地,从不同的角度打击敌人。大马作为小组中唯一的女性成员却不让须眉,她精通各种交通和通讯工具,虽然在本次伏击中,她没机会发挥自己的特长,但是她的战术也不错。相比之下,邓秋枫不过就是个胆子较大,枪法不错的普通人了。还好他有一个优点,就是从来不在自己不懂的领域里开黄腔。在这次伏击中,实际的操作者是鹰眼常昊,但是事后谁又不夸邓秋枫领导有方,勇武过人呢?这也就是会当领导和当领导的好处吧。

    此外这次伏击战之所以能成功,还有一个人功不可没,他就是秦福。

    开始大家出发的时候,每个人只带了手枪,而且连备用弹夹都没有。只有枪里的八发子弹和枪套上的5发子弹(因为怕压满子弹后影响弹簧的弹力,所以一般只压8发子弹)。在秦福的坚持下邓秋枫才又让大家带了四枝五连发。秦福毕竟一直在当地工作,晓得厉害,又搬了两只弹药箱上车,自己则带了一枝能三发点射的压制型步枪。

    在弹药箱里,除了若干五连发弹药和快速装填器外,还有两只冲锋枪,伏击战中,秦福的一枝步枪和两枝冲锋枪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它们给黑人民兵造成了火力猛烈的错觉。

    这次伏击战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并非毫发无损,邓秋枫背上被一发子弹擦过。虽然只是“擦”,高速的子弹却也带走了他背上的一条子肉。开始他并没有察觉自己受了伤,后来在急行军时觉得自己头越来越晕,脚越来越重,后背上也开始越来越痛,最后简直到了忍受地地步,但是他依然强忍着坚持,还是鹰眼常昊等人发现他有异样,才知道他受了伤,整件工作制服的后背都被鲜血沁透了。

    在进行了紧急包扎之后,联合药品公司的接援车队到达,于是剩下的路程总算不用两条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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