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松开,一点也看不出来以前大家可是水火不容的。
接下来走的秦小美,不过她只是暂时离开,作家嘛,总喜欢出门采采风捎带混吃混喝什么的,或是三五日、或是五七天不等。邓秋枫开始想把她介绍给本地的文化界,但是秦小美连连摆手说:“算啦,大家路数不一样,混不到一起去。”于是也就作罢。
钟丽平时在学校住校,虽说也经常悄悄溜回来,不过也不是每天都回家。这样一来长期在家里住的也就只有邓秋枫、胡荧荧和蒙大妹三人了,弄的胡荧荧常说:早知道这样,不搬家也绝对够住啊。
如此又过了一段时间,邓秋枫觉得没有了叶秋萍的日子可真难过,尤其是遇到人情世故,客来可往的时候,可这种时候又几乎是天天都有的。以往有叶秋萍把这档子事情处理的妥妥当当的,根本不用邓秋枫操心。现在胡荧荧原本就不愿意在抛头露面,这也是事先都说好的,所以一切外面的交际全得邓秋枫亲自照应,开始他还想把蒙大妹锻炼出来,虽然这女孩一身肌肉,脸上又有些雀斑,倒也对邓秋枫百依百顺的。可惜她既不会说话,又不擅长喝酒,耿直倒是耿直,别人让她喝酒她就喝,就是醉的比谁都快,完全帮不上邓秋枫的忙,非但如此,邓秋枫还得往楼上背她。蒙大妹个子原本就高,又是一身的肌肉块,背她上楼,比背个男人上楼差不多,几次下来,邓秋枫就不愿意再带他出去应酬了。
因为上述原因,邓秋枫每次去医院看叶秋萍的时候,就对她说:“你快好起来吧,没你帮我,我好累啊。”
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叶秋萍虽然没有痊愈,不过生活已经能部分自理了,心灵的创伤也痊愈了不少。所以每当邓秋枫对她大倒苦水的时候,她却有点自嘲地说:“你看我这一身大疤瘌,看来是帮不上你了,你就再续个弦就是了。”
“哪里那么好找哦。”邓秋枫苦着脸,一副可怜像。
又过了半个月,叶秋萍要死要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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