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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以前和哥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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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蛤蟆没语言了,自从他离家出走到白桦市追求他的爱情以后,和同学的联系最长的也没有超过半年。

    “哎呀,原谅你了。”秦小美“给你个立功赎罪的机会,这几天我就住你这儿了,嘻嘻……住宿费省下了。”

    “啊!?”蛤蟆脑袋顿时嗡的一声。

    “怎么?不乐意呀。”秦小美道。

    半晌,蛤蟆才期期挨挨地说:“怎么说你现在也是名人了,注意点影响吧。”其实蛤蟆才不知道秦小美现在是不是名人呢,反正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秦小美笑的花枝乱颤(什么花大家自己想):“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啊。我和别人不一样,绯闻越多,名气越大。”

    后来蛤蟆才知道,秦小美就是属于那种所谓的“美女作家”一类的。

    蛤蟆道:“你可能不怕,可是我怕啊,我已经结婚啦。”这话说的有点言不由衷,如果秦小美长的稍微顺眼点,他来个顺水推舟也未可知。

    秦小美满不在乎地说:“那有什么?最多我不说出去就是了,下次写书的时候把你用化名就是了。”

    蛤蟆傻眼了,暗想:今天怕是难逃一劫了,好在秦小美现在这副样子属于严重让男人提不起兴趣那种,必要时落个阳痿的名声也好过被摧残呀。

    如果蛤蟆和秦小美仅仅是同学关系到也罢了,可是他们十几年前却有过一次显为人知的亲密接触,当然了,那时候的秦小美和现在大不一样,虽然长的也不好看,可是个性老实,少言寡语的,而且身材有点胖,不象现在这样骨瘦如柴的。

    蛤蟆和秦小美能亲密接触还和大美人小蜜蜂温寒玉有点关系呢。

    当年刚进入大学的时候温寒玉是和男朋友(此君喜欢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一起考入的,开始是大家都羡慕的神仙眷属,不过好景不长,开学没多久温寒玉就被一个卖内衣的老板给勾走了,她的男朋友“衰哥”觉得自己是输给钱了,于是也毅然投身商海,开始还弄的不错,但毕业前夕他投资失败,本人有点精神失常,从学校的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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