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带个球。
另一位巨人状元拉尔夫-桑普森不遑多让,他在大学时期打ACC比赛时,因为对比赛不满用球砸地板,然后疯狂踢场边的凳子。
在接受记者采访,谈到乔治亚理工大学一个名叫李-戈扎的球员时,桑普森直言不讳:「如果我有枪,我一定会开枪打死他。」
有时候他在比赛中对现场观众不满,还会朝着球迷做出拳击的姿势,隔空挥拳,给人感觉他打球迷只是时间问题。
当然,相比较于奥拉朱旺的直接上手,和甘国阳的抱摔,桑普森的行为要温和很多。
他之所以踢凳子,是因为对手马里兰大学的中锋马克-福瑟吉尔不停用肘子肘他。
他之所以想杀掉李-戈扎,是因为这个球员在比赛时朝他吐口水。
遇到这种事换成阿甘,肯定不会踢凳子、赛后嘴炮那么简单。
一记红烧安眠大肘子,外加一个无敌风火轮是少不掉的。
提醒完球员后,拉姆齐结束了准备会,让大伙儿去吃午饭好好休息,比赛将在下午三点半进行。
大家都走了以后,阿德尔曼将甘国阳叫住,问道:「阿甘,说说下午比赛,你对付火箭双塔的策略。」
甘国阳知道,这肯定是拉姆齐问的,现在两人在篮球方面的交流都是通过阿德尔曼传话。
甘国阳道:「很简单,他们虽然有双塔,但我盯着一个打就是了。」
甘国阳谨记当初张伯伦给自己的经验,一旦遇到双塔,就盯着一个干,进攻防守把他干废掉。
双塔这种阵容,必然要求内线两人一起发挥才能起作用,火箭之前的比赛已经证明,但凡有一塔发挥不佳,他们都很难赢下比赛。
毕竟两个大个在场上吃了很多球权资源,占据了外线球员的活动空间,最后没有产出,怎么可能赢得了比赛。
阿德尔曼点点头,道:「那双塔你准备挑谁盯着打?奥拉朱旺?你在NCAA决赛赢过他。」
甘国阳摇头,道:「不,我会盯住拉尔夫-桑普森。」
「为什么?桑普森比较好对付是么,我们也确实不想看你和阿基姆打架。」
「不,桑普森没和我打过,我想让他体验一下败给我的滋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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