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云裳一下子被王一飞给气的两眼泛白。
“行了,别挡着哥去办事儿了,让开吧。”王一飞说着就走开了,而身后的云裳则是有能杀死人的眼神看着王一飞。
“哼,我不行,我非让你看看到底谁不行。”云裳气哼哼的说了一句,然后在王一飞之前走出了秦娥楼。
王一飞不以为意,带着程默驾着马车就到了杂志社那里去了,只不过让王一飞诧异的是,程默竟然找了个车夫,就是那日送李灵儿去咸阳的租车夫。王一飞当下直接就把程默的这个车夫给抢了,老大没配备车夫,你竟然都配备车夫,这不是太不像话了。程默也不以为意,还忙说是前几日王一飞没回来,所以自己就先用了。
杂志社的四合院跟秦娥楼是在一条街上面,离秦娥楼很近,不一会儿王一飞和程默就到了。不用王一飞说话,程默就把这几天杂志社的事情全部都给王一飞说了起来,让王一飞吃惊的是,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更不可能有数据库程默竟然张口就来。
“老程,你小子记的这么清楚呀。”王一飞不由得惊讶道。
“我记性好,以前在山上的时候学过。”程默憨厚的笑了笑。
程默这样说,王一飞也就释怀了,看来每个人都不是天生的天才呀。
其实人家程默当初当土匪的时候记性是这样锻炼出来的,当土匪自然就是抢东西了,程默的老大是个特别有正义感的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所以程默这一伙人并不杀人,只抢东西。
但是这东西也总有抢完的一天呀,而且路过的商队一听说有土匪自然都是绕道了。那样这程默一伙人岂不是抢不到,要饿肚子了。为了生存,程默这伙人自然就又把目标瞄上了山下的小县城。但是程默老大的正义感又让他不能伤害人,所以程默老大就命令不准伤人,而且每家人每年只能抢一次,而且要给人家留的足够生活的粮食。
但是这些不识大字的土匪那里能记得住哪家抢过,那家没抢过。这时候程默老大就找到程默了,强行逼迫程默记住哪家抢过,那家没抢过,所以现在程默的记忆力才这样超群的。
不过显然这事儿除了程默以外,知道的人还真的特别少,而且一般知道的都死了,所以王一飞自然也不会知道。
杂志社现在可以说也就只有一个模型而已,而且这些人都是精通文言文,但是对于白话文一点都不懂的人,可以说让他们写得一首小白文,那也是非常困难的。
吴承子他们交上来的这几遍文章,虽然说是用白话文写的,但是中间不时的还是夹杂一点古文,虽然很容易就看懂了,但是有些不伦不类之感。而且最关键的是,内容也没有吸引感,全都是普普通通的感觉,没有那种八卦的感觉,要知道只有敢八卦这杂志才有看点。
才有可能火起来,要不然谁看一本没有任何吸引点的杂志呀。这就跟网络小说里面的爽点是一样的,王一飞想。
“你们这几篇文章都不行,写的不够白话不说,内容也不吸引人。你们要写的内容,一定要有吸引力,就比如说长安的某个知名侯爵的公子要娶妻了,或者是那个知名的谁谁谁有情人了,之类的,反正一定要有看点,要不杜撰的文章也可以,就比如说神仙下凡,或者说是神仙投胎,要不就是未来科技,比如人们能千里通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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