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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3000G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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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丝毫没有露出半点异常迹象。

    我回了句,“什么价?”

    “如果你成功了,我要3000g;如果没成的话,随便意思一下就行,你看着办。”

    3000g?好大的口气……如果对方不是九浅,听到这样的开价我只当他放屁,就算嘴上答应了也绝对是打着事后赖帐的心思。但我很清楚,跟有些人可以不讲信用,跟有些人却要慎重些,九浅显然属于后者。除非我也像光明皇帝那样捞一把直接走人不混了……当然如果事后我的收获证明这个消息不够3000g的话,我只会付我愿意出的心理价位。

    但此时显然要果断些,我马上回道,

    “要。说。”

    “好。待会,我爱榴莲手上那把剑发光的时候是‘必暴’的。记住只有发光的时候才必暴。”

    此时我还未得知我爱榴莲手上那把剑的属性,但有了菊花会那个北风号角作为参照物,也约略猜得到水果团得到的应该也是一件群战物品。在心里给北风号角大概估了个价之后,我确定,九浅的消息确实值这么多。所谓发光,应该就是被使用的时候吧?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所有的群战物品,只要在使用状态下,都是必暴的。

    游戏公司作出这一设定说到底仍是为了平衡――避免一方得到某件强力道具之后就形成压倒性优势,如果真这样的话那就会变成典型的“唯道具论”。只要有道具就赢,没道具就输,等级、配合什么的都会变成次要的……

    群战物品“使用状态下必暴”这一命门的存在,令弱势一方永远存在反败为胜的可能性。虽然拥有道具一方依然会占优,但至少让弱势一方不至于全无还手之力。

    当然此时这一原则尚未变成后来那样人所皆知的常识。

    消息永远是越早越值钱。现在我要做的就是把这个消息变成收入……

    突然心里一屹塄――不对啊……这事儿透着蹊跷。冷静一下冷静一下,别被人迷花了眼……

    既然我爱榴莲的剑发光时必暴,那么挪云的号角是不是同样如此?如果是的话,那九浅为什么单单只说那把剑而不提号角呢?卖我的消息中连号角一块卖岂不是更值钱?

    要么就是那号角确实与剑不同,并非必暴的;要么,就是九浅已经将号角视为他自己的囊中物了……

    这么一来就想得通了!

    九浅固然需要考虑水果团的影响力以及他自己在华人玩家中的声誉,因此不能明摆着坑水果团,但对菊花会却完全不必如此。华人玩家只会认为坑鬼子的是英雄……至于小日本是否记恨根本不重要。水果团与菊花会之间的冲突只是早晚的问题,必然会在这山顶上爆发。而混战中挪云的号角发光之时,想必那个神秘的祝童就会从背后出手……

    九浅不可能事先猜到我们几个会出现在此,也就是说,我们对于他的计划而言是个意外。难道他是在阴我?应该不是……因为完全没必要,至少在这山顶上,我们几个完全是水果团嘴边的一碟小菜,他想搞我们的话,此时应当提议挪云与我爱榴莲先铲掉我们这几个苍蝇,相信不会有多大的困难……

    同时,九浅显然不会因小失大,他原本的计划的价值肯定远远超过这3000g,而我们的出现,只是令他临时冒出个新的想法……

    也就是说,原本的计划中,他的那个任务目标自然是要完成的,同时北风号角也被他预订,不过也只是作为任务途中的一件‘附赠品’而已。而我爱榴莲手中的那把剑,不管是因为自恃身份还是重视口碑,他原本没打算要,但现在我们几个意外的出现在这里,于是他灵机一动,又利用原本已经被放弃的那把剑多赚了3000g的消息钱。而且,这3000g本就是“废物利用”,即使我真的事后赖帐他也没损失什么。同时,因为我与水果团之间的旧仇,如果我告诉水果团九浅暗中玩的这个花样,他随口说我一句‘挑拨离间’就可以轻松推掉,不必承担任何道义上的风险……

    从我们几个出现在山顶直到现在,这短短片刻他就能见风使舵想出这么个‘额外收入计划’来――甚至不用这么久,刚才他一见到我朝我暧昧微笑时大概就已经有了腹稿了……

    这家伙的脑子还真他妈好使啊!操!

    即便我能想通这些,却依然要按照他的舞步走下去。因为我的立场他都已经替我考虑过了,面对这样的诱惑,我没有不接受的理由……只是这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有些不爽。

    于是我又抱着占你点小便宜的心态发消息过去问了句,“这三个野蛮人会暴什么东西?”

    岂知九浅回答,“别问这个,没意义的。我只承诺帮他们搞到那把剑,他们顺便帮我开传送门,之后一切自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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