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政府,朱元璋也进行改制,将国家大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胡惟庸案发生后,朱元璋深谙相权威胁皇权,于是废除中书省与宰相之职,仿效周朝六卿制度,提高六部地位。
吏、户、礼、兵、刑、工每部设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两人,各部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天下大权集中于皇帝。
吏部相当于今天的中央组织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命、考核。户部掌管全国人口、田赋、商税。礼部掌管礼仪、祭祀、僧道、宴飨、教育、考试和外交。
兵部掌管卫所官兵的选授、检练和军令。刑部掌管一部分的司法权。工部掌管全国的工程制造(武器、货币等)、水利、交通。
其中,兵部只有军队日常管理与战时调令的权力,并没有战时的统军权。统军权在朱元璋设置的五军都督府手中。
朱元璋将前代的枢密院改为大都督府,节制全国军队。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分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以左右都督为长官,各领所属的都司卫所,与兵部相得益彰、共享军权。都督府长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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