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欢:你要走?
沈孤鸿:没有留的理由。
离欢:你一点没变。
沈孤鸿:你也一样,还是那么美。
离欢:哼,哎......
沈孤鸿:有缘再见。
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葬落花。那天之后,再也没人见过沈孤鸿,江湖上也再没有横推八百无对手,轩辕重出武圣人的霸剑山庄庄主沈孤鸿的大名。那日之后,山西城里多了一个风韵卓绝的半老徐娘,终日停留在月华楼,一个人点一堆酒菜,每天醉生梦死,再后来也不见这个女人,本应成为神仙眷侣的一对儿就这么消失在了人海,只可惜沈孤鸿手上那把“狼刀”,也随着这位大侠的隐入尘烟而消失不见,据传说那把狼刀在黑夜中拔出刀鞘会有狼嚎之声,其声音能撕开地府的通道,魑魅魍魉听见刀声无一不魂飞魄散,不过听说最近有人在宁夏那边见过此刀重现江湖,不知道江湖上又会掀起什么样的血雨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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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琼宇妹子,你讲故事的水平简直比杜鹃楼里的说书先生强着数倍啊!”
”嘻嘻,并不完全是故事,还是有很多情节是有人亲眼目睹的。”
“不过刀出鞘有狼嚎之声,也有点过于夸张了吧?”
“傻子,还真是没见过世面,我爹有把青光剑,月色下真的会有靛蓝色的寒光呢,可惜我爹看得紧,没有机会拿出来展示。”
“好吧,原谅我这山里孩子见事少。嘿嘿”
“看你这傻样子,嘻嘻,对了,这个给你”
叶琼宇从怀中变出一把折扇,递给了秋水。
秋水:哇,这情节怎么这么熟悉,哈哈,可惜我不是沈孤城,你也不是离欢。
叶琼宇幽怨道:哼,可惜我也不爱追名逐利的男人,你也不是沈孤城。
秋水眼看叶琼宇有点生气,连忙道歉到:好好好,这扇子送我真像是宝刀赠草寇,委屈了这好物件了,行了吧?
叶琼宇桃红色的小嘴一撇道:哼,这还差不多,你这草寇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秋水:这上的诗也好,画也美,要我说这比什么离欢那把扇子高级的不知道多少倍,你看这诗:
山川异域三万里,
风月同天自相聚。
莫愁前途无知己,
明朝谁人不识君。
嗯,甚美,后两句借用高适的《别董大》,语言质朴,格调豪迈,这才是江湖嘛,就应该快意恩仇,儿女情长的算什么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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