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的市场走向不中意的话,那么对于这一技术优劣的任何尝试连自身自灭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它只会被微软公司扼杀在摇篮里,只要盖茨力所能及,他必会出手。
技术的原创性、发展潜力以及对用户的好处都是浮云,重要的是符合盖茨自身的利益。
这种结果一旦发生,毫无疑问对美利坚的创业环境,尤其是互联网业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同样这种做法也违背了行业内的共识,没人愿意自己辛辛苦苦的创意,被行业大鳄轻松摘取果实。
矛盾的是盖茨或者微软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不认为自己有身为行业领头羊的义务。
在盖茨看来只有维护自身的利益才是首要选项,并且这个原则高于一切。
然后不出意外的,在庭审中微软和公诉律师于司法层面的对抗全面爆发。
微软一方的人认为,公诉律师对它的怀疑完全是无中生有,他们没有理由对微软发起更多的法律调查。
这种大胆的挑衅行为毫无疑问激怒了公诉律师,别忘了后者所代表的可是联邦政府。
于是一份份关于微软垄断罪证的证据,被公之于众。
其中包括一封又一封盖茨发出的内部邮件,它们不但言语粗俗而自私,其内容更是火上浇油。
因为这些邮件内容,暴露了微软公司自我防卫的动机。
比如对康柏公司的威胁信,对惠普公司执行条款的警告信。
很多内容原本受限于法律流程不能公开传阅,但公开庭审的那一刻这些规矩就失去了效用。
这也是公众第一次知道,原来盖茨的手段并不光明,他也远不像宣传的那样看起来是个和善的书呆子。
经过了几轮交锋后,检方成功说了主审法官杰克逊认定,微软公司的管理层有能力且有动机消除竞争。
在动机方面,微软有自我防卫的主观意图促使其采用多种手段,对竞争过程进行干预。
使得有利于自己,而非优胜劣汰,这有违公平竞争的共识。
在能力方面,微软手握大把谈判筹码,足以影响行业内其他公司的决策,而盖茨在使用它们时从不手软。
显然这也违背了反托拉斯法案的条款,它们是不被允许的。
于是经过了两周的审理之后,联邦法庭发布了初版《事实裁定书》。
其中清晰记载了微软公司采取的多种手段,利用其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限制网景公司推广浏览器的事实。
杰克逊法官随后在司法部和微软之间进行调解,鼓励他们进行谈判。
但就凭之前盖茨在听证会上的表现,以及刚刚双方律师的冲突,所谓的谈判并不那么乐观。
另外如果微软想要拿出让司法部接受的和解条款,可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
除非它像at&t那样自我肢解,否则反垄断的诉讼没那么容易停下来。
这也不是说,微软在浏览器市场退步就能解决问题。
因为反垄断的对象不是微软的导航者浏览器,而是微软本身。
它的操作系统才是这一切的根源,很显然微软不会放弃自己的核心业务。
所以官司打下去几乎是必然,而迪恩很期待最后一幕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