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超于常人,能够一目十行,甚至过目不忘的,他曾经也曾羡慕过,相信但凡上过学的人都会对这种能力产生羡慕之心或者是嫉妒之心。
倘若有了这种能力,那英语还算个吊?语文算个吊?历史政治地理还算个吊?甚至连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都不在话下。
那得省多少工夫,当别人每天早上起个大早背英语的时候,你只需在起床洗漱的时候随意看那么一眼就ok了。
这是什么境界?这有多么风骚?
难道你不羡慕?
当然……陆尘也只是羡慕而已,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也有这种能力,他之所以能考上京府大学,靠的并非是智商,而是他的勤奋和努力。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早起的女人有鸟吃……呃,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陆尘的家庭条件只能算是一般,刚刚到小康的水平线,所以他拼爹是肯定没前途的,他也早就知道自己没这个先天优势,所以他尽管在高一就开始早恋,但对于学习,他还是很努力的,因为他知道,他只能靠自己。
另外陆尘的脑子也算不得聪明,也只是一般,或者说太普通了,高中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毕竟他上的高中只不过是一个市的重点中学而已。
可到了大学就不一样了。京府大学是华夏最知名的学府之一,可以说能到这里来的学生就没有怂的,要么学习特给力,要么老爹特给力。
在这种人才集中营,原本就显普通的陆尘就更显不出什么了,学习成绩也从高中时候的年级前十变成现在的及格万岁,基本上有种要垫底的趋势。
所以说,能够过目不忘,能够一目十行,对陆尘的诱惑力简直太大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才不敢相信。
都是从娘胎里出来的,凭什么自己会被馅饼砸到?而且还是这么大的馅饼,一眼就是一页书,那可有好几十行近百字呢?
因为不敢相信,所以陆尘想到了精神分裂的可能,难道是因为失恋太苦痛所以产生了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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