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家族。
同一个女巫。
但这一次,她做了不同的选择。
斯内普给她取了同一个名字。
艾拉·普雷斯顿。
她同样被家族除名。
同样失去了巫师世界的一切。
但她没有嫁给罗伯特。
或者说,她嫁了。
然后离开了。
带着她的儿子。
她搬到了一个麻瓜社区。
租了一间小公寓。
她什么都不会。
但她有一样东西。
七年的霍格沃茨记忆。
十七年的魔法世界见闻。
那些古怪的咒语名称。
那些荒诞的魔法生物。
那些她曾经以为理所当然的日常——猫头鹰送信、壁炉旅行、会动的巧克力蛙。
对她来说是常识。
但对麻瓜来说是天方夜谭。
她开始写。
在一张从二手店买来的旧打字机上。
这个打字机她用了两周才学会。
她的文笔不好。
遣词造句生硬,叙事节奏混乱,人物对话像在念课文。
但她写的内容——
一个隐藏在村庄里的魔法世界。
一个建在森林里的巫师学校。
一个被神奇手套决定命运的七岁孩子。
这些东西,麻瓜从来没见过。
但她不能真的将魔法界具体位置写出来,不然魔法部会找上门。
她只需要让麻瓜相信,这些是她梦里的童话。
她把魔杖改成了“法杖”。
把飞路粉改成了“传送粉末”。
把魁地奇改成了“飞天球赛”。
然后把那些咒语改的面目全非,起码不能真的使用。
名字换了,规则换了,细节换了。
但骨架没换。
因为骨架是真的。
只有真的骨架,才能撑起让人相信的故事。
她把手稿寄给了一家小出版社。
被退了。
寄给第二家。
又被退了。
第三家出版社的编辑在退稿信里多写了一句话。
“故事有趣,但文笔需要大幅度修改。如果您愿意接受编辑意见,我们可以再谈。”
她愿意。
她太愿意了。
有人愿意教她。
她就肯努力学。
三个月后,那本书出版了。
印了五千册。
卖了三千册。
不算成功。
但够她付下一年的房租。
然后她写了第二本。
第三本。
第四本。
每一本都比上一本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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