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这个社会,一个人手里拿出枪,特别是在这个国家,那意味着什么,要么是警察之类的,要么就是与黑道有瓜葛的!在聂小云拿出手枪的时候,就将那几个拿刀的人吓傻了眼。妈的,这小子看来比自己还要凶悍和黑道,刚才还在他身边充老大呢。
站在楼梯上的李工委脸色变得极为难堪,看着下面的两人,紧紧是两人啊,竟然将自己带来的帮中几十个好手给打得毫无反手之力,“妈的,那小子手上竟然还有枪!不对,那什么枪?竟然没见过!”
李工委在说话的时候,也从衣服中拔出了一把灰色的手枪。格洛克手枪,全自动型的手枪,看来他倒也有点不错的背景和实力,竟然能弄到这种枪。要说混黑道的人,任何一个有点能力和权力的人都有一两种保命的东西,刀,那是不然而喻的,至于像枪之类的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特别是一些国际上有名的手枪。
作为一个杀手,一个经受了地狱般磨练和本来就拥有着天赋的杀手,他有着异于常人的敏觉。在李工委拔出枪的一瞬间,聂小云就已经感觉到了在右边有着一股危险的气息直指自己的太阳穴。于是立刻身子前倾,双脚呈六十度,站在他前面的两人看到那黑洞洞的手枪直指过来,整个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退。
也就在这一刻,一粒发着白色光芒的子弹穿破空间,带动一圈肉眼难见的光芒从聂小云和宛倪的中间飞了过去。
“靠,搞偷袭!”聂小云重重的骂了一句,接着在周围几人惊讶的目光中,那双只靠脚尖粘在地上的脚,重重的一用力,整个人便在空中斜着旋转起来。同时单手一挥,他手中的沙漠之鹰的枪口冒出一阵黑烟,一颗比刚才那颗子弹大上三倍的子弹,已经随着李工委的一声凄惨的叫声而深深的进入他的肩膀。洞口显然要比子弹的大上不少,因为聂小云枪里面装的就是一颗爆破子弹。
李工委不可思议的看着肩膀中那个正流着血液的巨大洞口,在昏死的一瞬间,他头脑中还闪过一丝这样的意念:这个人拿的是手枪吗?
明亮的酒吧在李工委的叫声中突然变得漆黑一片。正中央那盏灯,也在他准备再次开枪时,却没想到被聂小云捷足先登,自己一时重心偏移,一枪打歪,刚好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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