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花已然落地。
汤逊告白之后,揽着女人之腰。
相思之苦,终得慰藉。
林月初的焦点,犹在那电影人物的命运,骤然而来的柔软唇瓣,让她初尝甜蜜。
情不自禁,发出餍足之声。
这于汤逊,更似邀请。
深藏内心良久的情愫,奔涌不可收拾,倾泻而出。
“月初。”他的手指拂过脸颊,穿过她的长发,想要攫取更多。
林月初双目迷离,分不清似幻似真。
“知道我是谁吗,嗯?”他问,生怕她后悔。
“阿汤哥。”她机械地回答,又似刻在骨子里的答案。
片片雪花,落在脖颈之上,开出耀眼的红梅。带着杀伐之势,顺流向下。
有一颗泪滴,于眼角滑落。
她抓着他的短发,呓语一般,“恨不相逢未嫁时。”
汤逊抬眸,望进她的双眼,将她揽进怀中。“现在也不晚,我们都曾经历过失去,便更懂得感恩与珍惜。月初,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林月初颤抖之手臂,终于有了回应他的勇气,贴近他的脊背,如环抱一般。
汤逊缓缓挺起身,带着她,向隔壁客卧而去。
*
曾有人说,男人一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张开双臂,迎接自己最深爱的秀发、眼眸,将馥郁如玫瑰的女人紧紧拥抱。当第二天清晨来临,她依然依偎在怀中。
亦如此刻的汤逊。
他已经凝望心爱的女人半个小时,脑海里回放昨夜的热烈情动,六年光阴,终于有人在他心头停泊,他差一点将人拆穿入腹。手指尖,将她的眉眼一遍遍临摹。她的美好,就如她做的每一道汤羹,没有止境。
“月初,我的月初。”他得意地唤着。
林月初睁开了双眸,对上了他的视线。
昨晚,她虽喝了许多酒,但尚有一丝理智存在。
是汤逊的话,打动了他。
倾城之缘,足可抵十年婚姻;他与她,同一个屋檐,面临死神之考验,可换得什么?
她放纵了自己,一晌贪欢。
“早上好,阿汤哥。”
没有忸怩,没有羞怯,她默认了彼此的关系。
汤逊吻上她的额头,轻声细语,“月初,可以再来一次吗?”
因为喜欢,无法自控。
林月初:“……”
身体的记忆如流水,回归。她此刻才意识到浑身疼痛。
“我饿了。”她说,试图转移话题。
“我吃饱了,给你做饭啊。”
“孩子们该醒了。”
“那,速战速决?”
林月初扶额,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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