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给我看了以后,我就颤抖着双手毅然决然的在入社申请上签了字。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也许并不需要。
然而,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上当了。娟参加的其实是声乐部,在文学部她只是挂了个位置,目的也仅仅是为了提高自己修养,在创作方面能有所建树。最关键的是,她参加的并非牛皮糖文学社,而是全校最大最厉害的文学社――朝花文学社。
天哪!早知道就去声乐部打杂了!为此我整整伤心了三天三夜(我伤心的极限时间)。最可恨的是优香那小妮子竟在我面前乐了一周(从我加入‘牛皮糖’到知道真相为止)。
见我伤心,她就跑过来拍着我肩膀说:“喂!闲人,不要这么沮丧嘛!知道吗?我认为你一定能成为我们学校最棒的作家。到时候什么糟花文学社、稀释文学社都统统得在咱们牛皮糖文学社脚下伏首称臣。对了,你觉得‘牛皮糖’这个名字牛不牛?嘿嘿嘿……我想了很久呢!”
“我看是因为你喜欢吃牛皮糖吧!当心变成小肥猪。”我毫不客气的讽刺她。
“嘻嘻嘻……”优香一笑起来,她那张不见得漂亮的脸上就会浮现出一对可爱的小酒窝:“其实你不用象其它文学社里那些才子那样,刻意去追求什么意境深远,文辞优美,只要你把过去讲给我听的那些故事认认真真写出来就行了。优香相信你,因为你的故事让优香哭过,也让优香笑过。”
我歪嘴一笑,开玩笑似的回答她:“那是因为你是单细胞动物的缘故吧!”
就这句话,优香整整一周没理我。平日在学校见我只是对我‘呸’一声就跑开了,最可恶的是竟把我列入‘通信黑名单’之中,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跟她解释。
由于她家浴室和我家浴室间有个用于通风的毛玻璃窗,所以我才不得不用最原始的通讯手段跟她联系:在周末趁她因洗澡而处于移动不能状态时,拿着话筒站在浴室毛玻璃旁,把我新想出的一个搞笑故事大声讲给她听,她才隔窗子宣布原谅我的。(之后有邻居还警告我们以后半夜不要鬼吼了,否则……)
记得那天她‘咯咯咯’的一直笑个不停,而且还强迫我隔着窗子给她反复讲了十遍才肯甘休。我何尝不明白她建立一个独立文学社的目的,可是我这些没水准的俗段子除了她还有谁能喜欢呢?唉!真是一个单细胞傻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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