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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仆役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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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选定的地方,要他们在那里建立自己的城镇和王朝。

    一天,印加王曼科·卡帕克恰逢太阳升起之时,带着人们进入山谷之中,他们停留的第一处地方就是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印加王把金杖朝地上插去,很容易就把它插进了地里。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印加王对他的姐姐妻子太阳之女说,“根据帕查卡马克神和我们的太阳之父的指令,我们就在这山谷里留下来,创建我们的王城。”

    当地村民的祖先在先王曼科·卡帕克和王后玛玛·奥克略的带领下,建造房屋,用装有青铜尖头的木开荒种植,在坡地上修筑了许多用砌石护墙的梯田,种植玉米和马铃薯,还在山脚下种植水果和胡椒。他们引来水源,浇灌农田。后来他们还把耕地分为太阳神土地、印加王土地和公社土地三个部分。这些土地全部都由农民共同耕种。太阳神的土地收获后归祭司,供祭司和宗教活动使用;印加王土地的收获归国库即王室所有;公社的土地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储备之用,如公共活动和赈济孤寡等;另一部分分给家庭。没有子女的男子可以分得一份“份地”,待有了孩子后还可再分得一份。若生的是女孩,便只能分得半份的“份地”。除了“份地”外,每个家庭还都有一块世袭的土地,如园子、宅基地等,这实际上是属于私有的土地。耕种者要先耕种太阳神的土地,再去耕种孤儿寡母、老弱病残和服役士兵的土地,然后再耕种自己的份地,再后是领主的土地,最后是印加王的土地。如果有人先耕种了领主的土地,便要处以绞刑。耕者自备食物,如果缺少种子,可向公社的储备仓库申请供给。

    后来,随着库斯科城区的扩建和印卡王的需要,他们的先祖们开始专门从事起服侍王宫的杂役,担任起王宫和王室成员的奴仆和杂役。供王宫里役使的仆人有清扫工、打水工、砍柴工、国宴厨师(印卡王个人的御膳有时是由他们的妻子和嫔妃烹调)、酿酒工、守门人、衣饰管理工、珍宝管理工、园艺工、房舍管理工及宫中各种其他勤杂人员。他们都不是由个别人充任,而是根据工种规定由一个、两个或是三个村子担任。这些村子负责提供数目充足、熟练而又忠诚的人役专管某一种杂务,每隔数天、数周或数月转换一次。不管是哪一个仆人如稍有疏忽或懈怠,就等于全村犯罪,虽然只是一个人犯事,也要根据罪行大小对全村人实行程度不同的严厉惩罚。如果是冒犯国王的尊严,就要将全村夷为平地。所谓的砍柴工不是让他们上山砍柴,而是把从各处百姓运来、供王宫使用的木柴运进宫里。国王御驾出行时是乘金轿,需要身材高大、体形匀称和相貌英俊的青年男人来抬轿,就挑选了两个省的人专门抬轿。两个省虽然只有一万五千户居民,但年轻男人一满二十岁就开始练习抬轿,使得轿抬得平平稳稳,既不颠簸又不摇摆,自己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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