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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印加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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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其他嫔妃生育的男孩没有继承权。许多王公贵族的家庭也以此作为规范和荣耀,让兄弟姐妹们在一起亲热和婚配,所以,在王公贵族中兄弟与姐妹之间结婚和恋爱的事极为平常,而且还被看成是一种纯正和高贵的行为。在印加帝国,普通民众只能娶一个女人,王公贵族可以有几十个女人,其他官员根据官职的大小和规定可以娶不同数量的女人,如一个较大的村长最多可以娶七个女人。印加国王则有数以千计的嫔妃,但只能有一个妻子,而这个妻子就是自己的姐妹。国王获得嫔妃是件很容易的事,只要他看上了哪个女人,这个女人就可以成为他的妃子。可是,娶妻却是要举行隆重的婚礼。

    在印加王国,男人所娶的第一个妻子作为“妻子中的首领”,并且保持这种地位直到她去世。她是官方承认的唯一妻子,永远不能被忽略和抛弃,所有的其他妻子则必须听从她的命令。如果她去世了,她的丈夫能再娶一个新的第一夫人,但是不能从他的其他妻子中选择。这个习俗可以阻止其他妻子之间为了争做第一夫人而引起自相残杀。第二任妻子常常是从前的保姆,她们在他们的成年时代也一直保持着对他们的掌管,在那些孩子父母的授意下教他们体会肉欲的快乐。印加人获得其他妻子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在战争中掠夺,战败的部族中的妇女在胜利者的军队中进行分配。继承也成为获得小妾的一种方式,儿子可以继承他已故父亲,或者已故兄长的小妾。小妾常被作为奖赏赐予那些勇敢的人。印加人没有离婚,也不允许抛弃对方。而且,婚后与别人私通被视为违法,要被处于死刑。

    其实,安娜·雅玛公主并非阿塔瓦尔帕王子的第一个妻子,国王的嫔妃都是国王的妻子。而王子在继承父王的王位时,就已经将父王的王宫和嫔妃们继承了过来。可以说,阿塔瓦尔帕王子在还没有跟安娜·雅玛公主结婚,就已有了包括贞女宫的1500多名的贞女和王宫里的一大群的妃子。但是,那些女人只是王子的妻子,唯有正式结过婚,并得到政议院王公们认可的女人才会被称为可雅正妻,被人民视为太阳之女,月亮母亲,印加人民的国母。正因为如此,结婚才被印加人看得非常重要。

    如果王子与第一个姐妹结婚而没有生育儿子,就要再娶第二个、第三个,直到生育出儿子为止。因为让王子与自己的姐妹通婚,可使王储从父母双方来说都是名正言顺的继位人。而如果王子与其他血统的女子结婚,王储就会通过母系渠道发生蜕化。因此,印卡王共有三类子女,正妻生的,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血亲女子所生的,血统上是合法子女;外族女子所生的,是混血子女。如果合法妻子未生子嗣,血统上的合法长子可以依法继位。如果长子亡故,其他儿子按年纪长幼递补,但绝对不允许混血儿子继位。如果没有血统的合法儿子,继承权回到最近的合法男性血亲手里。但是,阿塔瓦尔帕却是个例外,他是一个有着基多血统的混血儿子。实际上,印卡诸王都把他们的姐妹留作自己的妻子,因为她们只能与国王结婚,而王位总是需要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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