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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上司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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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播着新闻,都是鸡毛蒜皮的事。

    林耀打量着眼前这间不足三十平的房子,喃喃道:“这蜗居生活该结束了!”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港岛的经济已经起飞。

    伴随经济增长,再加上殖民地正府奇葩的土地政策,房价急剧攀升,普通市民根本买不起。

    哪怕像靓妈这样的洪兴扛把子也买不起大别墅,她拥有的是两个高级公寓。

    真正住大别墅的必须是那些大富豪或者大社团的龙头,比如洪兴龙头蒋天生。

    像林耀这样红棍级别的,只能在外面租房子蜗居。

    不过,现在自己手头已经有500多万,这500多万那当然是不会上交给堂口的。

    可以从这里面拿出100多万去买下一个公寓,深水埗这边房价现在还相对便宜些。

    要是再过几年,哪怕500万港币都不够买一个房子的。

    至于其他的钱,林耀当然也已经想好了用途,明天就让占米去注册几家公司。

    搞钱才是王道!

    随后,林耀又想起明天是自己和上司黄炳耀约定好在天星大厦天台见面的日子。

    可就在这时,一则新闻瞬间引起了林耀的注意!

    电视画面上,映入林耀眼帘的便是一张熟悉的脸,正是他的上司黄炳耀。

    “本台消息,O记总督查黄炳耀昨夜突发心肌梗塞,不治而亡,他所负责的工作由重案组黄志诚警司接手”

    “医生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控制自己体重,加强锻炼,控制油脂、食盐、高糖的摄入……”

    林耀把电视关了之后躺在床上思索起来。他心里知道黄炳耀的死对于自己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

    黄炳耀没死,自己的卧底身份就是一个随时都可能会爆炸的雷。

    一般当卧底的,三年又三年,上司不把卧底的价值榨干,一般都不会让卧底回到警队。

    哪怕完成任务回到警队,也没有上升的机会。

    一般都会被安排去当底层的文职或者去指挥交通。

    因为警队的一线部队是不会允许有案底的卧底。

    卧底在社团,肯定会游走在法律边缘。

    也就会被拘留。

    不打打杀杀,社团老大敢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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