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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272章 “宝藏”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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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穿得不是校服,却是一身亮锃锃的银甲。上面沾满了血渍,只是却不知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银甲下面的战袍被血凝结成暗紫色,风干之后穿在身上很不舒服,在方铁看来心里就更疙里疙瘩的。

    他双手紧紧握着一杆银枪,巍然骑在一匹高大白马之上。俨然就是一位驰骋沙场的威武将军,可是——方铁呆了一呆之后,他又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这个将军,而仅仅是附在这个将军的身上看这个世界。就好像是方铁在人间玩的一种叫做cs的联网游戏,自己扮演的角色死去之后跟在队友的身后去观战。方铁并不参与这个世界的一切,可是这个世界的一切却又能让他感同身受!

    他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又是哪里?

    正在迷茫的时候,方铁看到了那杆银枪!方铁清晰的记得,那杆银枪就是在宝藏博览会上展览的那一杆,也就是自己到这个世界之前看到的那一杆。

    方铁记得清清楚楚,那杆银枪旁的介绍:赵云赵子龙用过的亮银枪……

    如果说那杆银枪是赵云用过的亮银枪,那么此时此刻,手持银枪的这位将军,莫不就是赵云赵子龙?

    想到这里,方铁的血液似乎都在为这个伟大的名字而沸腾!这个伟大的名字即便是在近两千年后的今天,也是被无数历史迷甚至游戏迷所津津乐道的,即便八十老朽又或者黄毛小子都耳熟能详!关羽成为武圣,赵云又岂是凡人?据方铁所知,赵云也是以武入道,现在似乎已经成为武道中屈指可数的几位大神之一。

    这是一颗在历史上最耀眼的将星,他的名字是无数人心中完美的代名词——

    赵云!

    赵子龙!

    在方铁为之兴奋的同时,也终于知道现在是在哪里!

    这个地方,叫长坂坡。

    近两千年前,这里拉开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赤壁鏖战的序幕。而在长坂坡一战成名的,正是赵云!

    这一段故事,方铁实在是太了解了,即便他不了解,至少也听说过在这里,赵云将在百万军中杀个几进几出,而且背上还要背着个小崽子。

    老实说方铁虽然看过三国演义的书和电视,也玩过以三国为背景的各种游戏,自己曾经也是挥手间让人灰飞烟灭的陷入,可是当真正在战场上半身临其境的时候,他还是被眼前看到的一切惊呆了。

    一排排的骑兵如潮水般涌过来,践踏在躲避不及的步兵身上,就像是踩死了一只蚂蚁般随意!俯视着马蹄下如烂泥般瘫软的同类,他们纵声狂笑。同时他们手中高高扬起的马刀,在晨曦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辉,光辉闪处,血光四溅,人头落地!

    而侥幸逃过的步兵反用手中的长枪刺入骑兵们的肋下,盔甲总是有缝隙的,而肋下则是缝隙最大的地方。只一枪,枪身就隐没了好长一截。然后忽然在骑兵的颈子或者肩头喷出一股血泉,一点星光般的枪尖在那里凭空冒出。等步兵奋力抽回自己的武器,那骑兵就一头栽下马来。

    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无论是曹军还是刘军,他们的尸体躺在地上,肩挨肩甚至互相叠压着,就像是最亲密的伙伴。他们的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着,混合在一起,汇聚成了一片片的红色积水,渐渐渗入地下……

    有的断了腿的,嚎啕呼号着在地上爬行,希望自己的同伴可以带上自己逃跑。可是没有人顾得上谁,即便曾经是一起把酒言欢的好友。偶然有关系特别好的,回头伸出手犹豫着是否拉上他一把,却在这么一耽搁的工夫,被后边追赶上来的骑兵一刀砍下了头颅。

    然后他的身子甚至还在向前奔跑着,跑了几步之后才终于用尽力气,不甘心的向前扑倒。他的人头却被那骑术精湛的骑兵掠过的时候一哈腰抄在了手里,系在腰间。

    这——

    就是那个时代的战争!

    “妈的!”方铁忍不住骂了一句,直感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喉管几度痉挛可惜却什么都呕不出来。

    并非做作,虽然也杀过人,而且不是少数。可是看到这个场面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那根本就不叫杀,真的可以称为超度。人与人之间血淋淋的战争,那才是最残酷的杀!

    这简直就是绞肉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像是一块块肉丢进了巨大的绞肉机里,然后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从另一端冒出来。生命在这里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如此的……脆弱……

    但是此时,方铁没有选择。

    因为他只是在赵云的视角里看待着这一切。方铁知道这一定是和那杆银枪有关,可是他现在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去。因为他之所以能够进入到这个幻境中,是因为银枪中所蕴含的强大力量和方铁产生了共鸣。

    这个幻境就是银枪的力量所幻化,如果方铁主动退了出去,那么必将失去与银枪的联系,以后再想和银枪产生共鸣可就难了。而如果方铁在和银枪共鸣之后,退出这个幻境的同时,银枪中所蕴含的强大力量也就能够被方铁成功的一起带走了!

    战争还在继续!

    却见赵云一拍胯下的白马,那白马就像是通了赵云的心意似的,长嘶一声就向长坂坡的方向奔去。

    没到长坂坡的时候,一路上所见方铁已经觉得心惊肉跳,但是等到了长坂坡,方铁才发现原来之前所看到的,叫做战争,现在看到的,却是叫杀害!

    长坂坡到处在四散奔跑,哭爹喊娘的都是些普通的老百姓。他们手无寸铁,披头散发的躲避着身后穿着闪亮盔甲的曹军的追杀。而拼命抵抗的却是一些残留在这里的刘军,他们混在百姓当中,和数量悬殊的敌人做着殊死搏斗!

    在这里,曹军才真正称得上是耀武扬威。他们身穿从头保护到脚的金属盔甲,手中的大刀长枪锋利无比,每一次起落都可以看到血花四溅——

    这完完全全就是一场单方面的杀害!曹操号称百万的大军已经如乌云般席卷了这天、这地——所过之处,血流成河,遍地尸骨!老百姓们甚至连抵抗的能力都没有,他们唯一所能做的,就是拼命的奔跑,却不知道这样也只不过能够多活须臾而已!

    战争总会死人,这个他能够理解。可是——杀害百姓,这算什么!方铁不禁攥紧了拳头,如果他可以阻止这一切,他一定会去阻止。可是现在,他只能是个旁观者。

    那一个个无辜的淳朴百姓,他们或是白发苍苍步履蹒跚,或是挺着肚子抱着婴儿,战争和他们有什么相干!他们不过是本本分分过日子的老实人,凭什么让他们用鲜血来祭奠胜利者的军旗!

    正在这时,忽听附近传来震耳的马蹄声,方铁连忙转头望去,却见几名曹军骑兵正在策马狂追两个刘军士兵,这两名士兵已经是遍体鳞伤,勉强在向前奔跑着以期望躲过追杀。

    但那当先两名骑兵不知是为了向谁炫耀,抑或是杀得兴起。眼看还有几米就要追上,两名骑兵忽然对望了一眼,然后极其默契的丢出了手中的长枪。

    “嗖嗖”两声,那两杆长枪化作飞虹,由于用力极大,所以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笔直的有形轨迹!这两杆飞枪不但蕴含了极大的力量,而且准头也极好。

    只听两声凄惨的哀嚎,那两名逃跑的士兵就被这两杆长枪穿透了身躯。长枪狠狠的把两名士兵的身子钉在了地上,枪尾还在呼啸着颤抖——

    还不等枪尾回复静止,那掷出长枪的两名骑兵已经呼啸而至。极其精准的计算下,驰马而过,本来钉在尸体上的长枪已经重回了他俩的手中。

    那两名骑兵就像是两名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一般,互相比划了下示意对对方的庆贺,就差击掌叫好了。

    正在这时,忽然一杆银枪就像条毒蛇般悄无声息的出现了!

    一名骑兵正在看着自己的同伴,却见一个散发着逼人寒光的枪尖瞬间从他那狂笑着的大嘴里冒了出来。同时,还伴随着如雨雾般的鲜红——

    他的同伴还没有反应过来,那枪尖已经像钻头一样贯穿了前个骑兵,然后快如闪电的伸入了他的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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