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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命不该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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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下,又问道:“典史是什么官?”

    “掌管全县安全的小官。”

    “哦,怪不得你骑的马上面有枪。”看着丹尼斯比划出一个据枪的姿势。

    杨旭看他据枪的姿势很是标准,便问道:“你当过兵?哪个国家的?”

    “我是意大利王国的臣民,我曾在意大利军队里面当过兵。”看来这个洋人对于这段经历非常的自豪,脸上充满了眉飞色舞。“不当兵了以后,我跟随着上帝的指引,来到了神秘的东方。”

    “传教士是吧!”杨旭这才恍然大悟,这就是历史书上臭名昭著的传教士。西方传教士在清末就是半殖民的象征,西方通过传教士把信息从内陆带到沿海,通过传教士西方列强掌握这个国家的商业,国防,物流,地理等一系列重要的信息,为列强的进一步武力侵略或者商业侵略做准备。不过杨旭倒是没有太多的义愤填膺,一个腐朽的国家就是别人餐桌上的肉,如果你自己不能去割取别人的利益,甚至保护不了自己的利益,那被人割走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我们天天看着动物世界,理所当然的看着狮子猎取斑鹿,羚羊,却对自己国家被别人割地赔款愤懑不平,其实是一回事,我们也是动物,当我们衰弱了,与斑鹿、羚羊无异。

    “我的伤严重吗?”杨旭现在对于自己的身体比较关心。

    丹尼斯想了一下,吞吞吐吐的说道:“你的伤口不深,但是箭头上面有锈,你的伤口出现了一些细菌,大概是那个,那个,不太好,必须……”丹尼斯双手胡乱的比划,很多的意思不太会用中文表达出来。杨旭对自己的小命颇为珍惜,上次中了救人时中了一箭,一直记忆犹新,所以每次外出都套一件丝绸的内衣,丝的韧性好不容易被射穿,蚕丝可以起到拉扯的作用,使得箭头的冲击受阻,这是古代战场将军的标配,就是这个原因,美国在二战也大量使用,原因就是如此。

    杨旭很是着急,自己不会要挂了吧,生活才刚刚开始啊,连忙打断他,“会英文吗?你说English吧,我听得懂!”

    竟然懂得英文,丹尼斯自从来到中国懂得西方语言的人除了给西方打工的买办,还没见过到能懂英文的清朝人,丹尼斯觉得这个人很了不起,至少在芸芸的众官员里面,丹尼斯英文不太好,摸摸脸上急出的汗水,“我会法语,法语是一种高贵的语言,英文我会一点点,英文很粗鲁。”这倒是第一次听说,丹尼斯的嘴里冒出“Bacterial infection”

    杨旭学过急救,当然了解医疗用语,这是“细菌感染”的意思。在这个时代细菌感染死亡率极高,杨旭前两天刚救人,现在医药全无,不会自己要驾鹤西去了,摸摸额头,可能有点低烧,学急救的人都知道,感染低烧转成高烧很快的,一旦高烧一两天就快没命了。

    低声的对丹尼斯的说:“安德鲁先生,你能想办法把我送回到乡宁县城吗?”

    丹尼斯双手一摊,“这里是你们负责这里的官员划定的我的传教区,他们说我是不可以到别的地方去的,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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