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长青当然认识江婵和罗三木,听到事情跟他们的孩子有关,还是非常上心的。
但她想了半天,没想起来王腊梅是谁,便问了出来。
罗沙赶忙道:“就是罗新柱他娘。”
孟长青正要说自己也不认识罗新柱,就听罗四补充,“就是市场卖糜子糕那人的前婆婆。”
这样一说,孟长青就有概念了,“束二花之前嫁的那家人。”
“对对对。”
孟长青问:“现在是你们村决定,要把这个叫王腊梅的人赶出去?”
“是。”罗沙又在后头跟了一句,“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做,所以我们两个来找您问问。”
孟长青说:“按北山县律法来说,你们不能赶她走。她的田地被分在罗家村,是受律法认可的,她如果自己不愿意离开,你们没有私下处置她的权利。”
罗沙意外,这一不小心还犯了法,赶紧为自己开脱,“是村里人都要赶她走,我们就是来问问官府的意思。”
“官府的意思是,不行,你们村不能赶她走。”孟长青给了结论,但又补充道:“不过她试图伤害女童,这点是犯法的,她既然已经承认,能以此告她。”
罗沙已经想着,等会儿回村要怎么说了。
罗四却还不放弃,“大人,真的没有办法让她离开罗家村吗?”
孟长青笑了笑,“回去想想我说的话,我还有事要处理。”
这是让他们走了,两人只好告辞。
出了衙门的大门,罗沙就对罗四抱怨起来,“瞧你在大人面前说的什么话,大人都已经说不行了,你还问什么,大人明显不高兴了。”
罗四直愣愣的看着前面,脑子里回想着孟长青刚才说的话。
“唉,你干什么?”罗沙拍了他一下,“魂吓飞了?”
“大人说,让我们想想她说的话。”
“那不是你一定要赶人么,大人说不行不行,大人让你想想他之前就已经说过了。”
“不对!”罗四忽然一拍手,“如果自己不愿意离开!”
“你在说什么?”
“我懂大人的意思了!”罗四抓住罗沙的手臂,“她自己愿意走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