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孩肯定遭到了一番惨无人道的折磨!要不然不会有这样的反应。
而事实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
刚开始这女孩是被赌场扣押的,在赌场里就已经遭受了轮番的折磨,甚至还亲眼目睹男友被剁手、挖肉、毁下身
眼见女孩家人的钱要的差不多了,而且女孩的性子又十分倔强,死活都不肯做扶手。
为了榨取女孩的最后一点利益,赌场把她卖到了老五所在的园区。
在大其力,老五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叫鬼见愁!
从名字上也能听出来,他是一个多么凶残的人!
听说女孩的家境不错,老五便以十五万的高价将女孩买了过来。
有两个手下都说老五买亏了,说这个女孩已经被榨干了,她家里已经打不来钱了。
可老五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了一句:我老五从不做亏本的买卖。
为了兑现自己吹过的牛逼,接下来的几天,老五变着法折磨女孩!
开火车之类的,那真就是小儿科!
甚至用锯条活生生锯下了女孩了的一个脚指!
并将视频发给了女孩的家人。
直接发出警告:再不打钱,接着锯!锯完脚指锯手指,锯完十指锯四肢!
身为父母,哪能看的了这个啊!
前前后后又给园区汇过来了一百多万。
可老五还是不放人,他准备钝刀子割肉,彻底将女孩家里榨干榨净!
要不是女孩家及时找到了老刀,老刀又及时找到了我,而我又及时来到了大其力,今晚女孩就逃不过再被折磨的命运!
这也是女孩见到我就吓得惊恐万状的原因所在。
她以为,我是来抓她受罚的。
距离女孩还有几步远的时候,我停了脚步,并缓缓顿了下来。
“菀菀?”
我轻声喊了一下。
听到这句话,女孩剧烈的动作稍微轻了些许。
“你叫菀菀,是吧?”
我又说了一句,女孩的动作也彻底停下来了。
她的眼睛很大,但此时却充满了无尽的惶恐。
怕吓到她,我不敢乱动,甚至语气都极其温柔。
“菀菀,我是来带你回家的。”
本来不准备再啰嗦的,只是昨天有件事忘说了,我看到有些大大表示有点反感剧透式的写法,简单说两句,我这是第一次以第一人称写东西,有些叙述技巧还不太灵活,也没有第三人称那么多视角的讲述,为了更好的点明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也为了后期坑太多填不了的弊端,就尝试这么写了。
当然,也跟我的笔力有关系,这个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不过,不喜欢我可以改的,作者菌是一个很听话的宝宝,在以后的情节里,我会尽量尽量少些类似的表述,要是实在避免不了,还请诸位大大多多包涵则个。
敬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