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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XXIII. 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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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风。

    所有冷血乖戾的亡命徒已经狂嫖滥赌快活了两天回到了船上,进入了贤者时间,老实干活。

    雷恩闲到蛋疼,正在给克劳德摆阿彻尔上船的事。

    “当时我们哥几个打秋风,船搁在熟人那里,进了内陆找活干,杀了百八十来号人,狗官全部杀翻,劫了贝玛贵族送给大臣儿子婚宴的贺礼。是大货了,值六百金龙。

    我们准备打道回府了。

    路上也随便找些旅馆歇脚。

    那个镇子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忘了,总之我们当时力求低调,在一个垃圾酒馆里准备吃完饭走人。

    阿彻尔,这个比穷到令人发指,人厌狗嫌,一身酒味儿,他点了一大桌子菜,一个人吃,结果搁那吃霸王餐呢。

    吃完了就准备走人,他点的都是大鱼大肉,一顿下来快够一银币了,哪能放他走,当时被拦了下来。

    芬大将军不想节外生枝,担心闹到治安官那里去会引起注意,我们这帮人已经被法务厅盯上了,必须万分低调,不过是四十铜币,帮他把账结了,当是做做善事。”

    雷恩咂了一口烟,这是芬大将军这辈子做过最愚蠢的决定,没有之一。

    克劳德上船也有十一天,同个屋檐下做事,是很容易分清哪个最勤快,哪个最懒,哪个是完蛋玩意儿的。

    阿彻尔绝对是这艘船上最不靠谱的人没有之一。

    雷恩吞云吐雾,继续补充着。

    “你猜怎么着?

    人家阿彻尔老爷还没喝尽兴呢,还死皮赖脸的凑上了我们这桌来干大酒,还吐槽东西难吃,比他手艺差多了,要多下头有多下头。

    李思特人都傻了,哪来的傻逼呢?

    但也不是计较的时候,我们饭都没动几口,准备走了,不和这神经兮兮的流浪汉争个结果。

    这个天杀的却觉得我们很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可能是悬赏令上,说是想要入伙。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个比做过一段时间赏金猎人,真是操了。

    李思特当时血都吓凉了,神他妈入伙,这时候是能入伙的么?

    但当时酒馆里人多到爆,不然直接当场杀了。

    李思特刁难着他,说入伙可以,交个投名状,你现在出去剥个贵族,荣誉的也行,就算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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