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诗会上所做。因那诗读起来朗朗上口,描述场景太过可爱娇憨,一时间颇受好评。
只是因那日大雨,参与诗会的人不多,所以这诗短时间内还没流传出来罢了。
幼女就此得了个“盗窃”的名声,且随着好事者纷纷参与进来,事情越闹越大,幼女的名声毁于一旦,被夫家所弃,一个想不开就投了河。而彼时,幼女腹中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一尸两命,这让亲者痛仇者快。
而老者,明显是恨了多年,至今提起这事儿,依旧浑身战栗,咬牙切齿。
早些年他们明明知道幼女不是那样的人,说出去的话却没人听。
因为没有证据。
可证据却在这两年找到了……
可惜已经太晚了。
李骋得到主子示意,没有丝毫隐瞒,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周氏所做的事情一一详述给沈廷澜。
可沈廷澜已经听不见这些了。
他拿着手里这些铁证,手指颤抖,人险些要站不住。
纸张太薄,可上边记述了一个个花样女子短暂的性命,那都太沉重了。
除了那个想不开投河的女子外,周宝璐在某年元宵赏灯时,脱口而出的那首吟诵“美人灯”的诗,用词纤巧柔婉,情感真挚细腻,重节奏,且首字藏意。换句话说,这是一首藏头诗。
而不管是在遣词用句上,还是在铺垫陈述上,亦或是在节奏的把握上,这都与那位心思纤巧,性情腼腆,却被逼疯的女子往日所做诗篇像了足有九成。
而当时为何众人都说,她是偷窃,周宝璐才是原创?盖因为周氏所做的诗风格本就复杂多变,且她当真博学多才,也善学习和借鉴。各种风格只需要看上两遍,她便能学个八九不离十。
再一个,周氏依旧是占了时间上的便宜。
她依旧是在前一天晚上与家中赏灯时,心有所感做出了这首诗。且因为过于喜爱她在这首诗上闪现出的灵感,她将这首诗写在纸张上随身携带。而那位后诵出这首诗的姑娘,慌忙中就有人从她身上搜出了周氏的亲手笔迹……
百口莫辩!
铁证如山!
即便也有人觉得事情过分巧合,但周宝璐在徽州早就有才女的名声打底。她越是不计较,越是说,这许是她与那位姑娘心有灵犀,才越衬得她品性高洁。而那位“偷盗者”,才愈发被钉在耻辱柱上,经年翻不了身。
不得不说,周氏是踩着徽州其余才女的名声,一点点打开了她自己的名气。
她像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了,而助她攀上高门,嫁入侯府的,就是那些已经香消玉损的姑娘们。
这其中有些事情,沈廷澜是知道的,可他知道的只是那冰山一角。
就像是前后两首诗,他都听说过。他也正是听说了诗句,才对这位名声远扬的徽州才女缘铿一面。
而真等到他与周宝璐因缘际会巧遇在书肆里,两人就一本书发表不同的见解。虽然谁也说服不了谁,但那种心灵之间的碰撞,所带来的震撼却亘古悠长,迟迟难以消散。
他也是自那后对周宝璐一见钟情的。
继初见之后,他又陆续在书肆、画廊见过周宝璐两次。虽然每次都时间匆匆,他不得与她针对诗书画作多加讨论,可爱情的种子却在心里发了芽。
他们渐渐熟识,也渐渐对彼此钟情。于是,他一意孤行辞掉了原本与李家彼此心知肚明的亲事,转而苦苦哀求母亲,要娶周宝璐进门。
可是细数起来,自他们成亲后,他与周宝璐谈诗论画的机会多么?
不多,几乎没有。
先是少年夫妻情热,往往还没起个头,就变了样子。再是她怀了身孕,有了荣安……
及至而今,若不是看到李骋这调查来的文书上,特意写了周氏“博学多才”“擅诗擅画”,他险些已经忘记,当初正是因为这些东西,才使得他对周氏钟情,非君不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