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得到,明帝国在解决掉了西班牙的威胁后,下一个目标就是葡萄牙。
这时候,姬雄的舰队已经封锁了特恕河的出口,同时舰队也到达了里斯本外面的河道上。舰队没有对城内的目标炮击,而是将罗沙港(里斯本的港口)里的所有船只都摧毁了,断绝了葡萄牙国王从水路逃跑的可能。
到这个时候,里斯本已经成了一座孤城,而没有来得及逃出里斯本的葡萄牙国王,贵族,官员都慌了神。虽然明军还没有发动正式进攻,可在葡萄牙人看来,明军也即将进攻了,而等待里斯本的就是马德里那样的毁灭,等待葡萄牙贵族的就是费迪南德那样的死亡。
至少,在这个时候,葡萄牙人做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他们没有抵抗,而是想到了投降,直接向明帝国投降,以此避免里斯本遭到毁灭,也避免他们的小命被夺走。当然,这确实是一个很理智的决定。
也正是如此,当朱祁钰带着陆战队主力到达里斯本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甚至可以说,战斗根本就没有开始。强大的舰队,包围了里斯本的陆战队就足以迫使葡萄牙国王投降了,根本就不需要陆战队发动进攻。
当然,不战而屈人之兵,这自然是最好的结果。朱祁钰也没有为难知趣的葡萄牙国王,甚至让东方明燃好好的招待了这个胆小的国王。接着,就由东方明燃草拟了一份明帝国与葡萄牙王国的同盟书。
葡萄牙王国也在此时成为了明帝国在欧洲大陆上的第一个盟国。东方明燃早就拟定好了各种各样的同盟书,光是针对葡萄牙这一个国家的同盟书就有三种不同的版本,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一个比较理想的版本,然后再增删一些条款,这样就能够迅速的拿出一份可以给明帝国带来最大利益的同盟条约了。
十多日后,明军在里斯本吃喝玩乐够了之后,明帝国与葡萄牙王国签署了正式的同盟条约。而这份同盟条约实际上就是一份不平等条约。
明帝国要履行的义务只有一个,即保证葡萄牙的安全,在葡萄牙遭到侵犯的时候,明帝国有义务出兵协助葡萄牙击退入侵者。当然,这个条款实际上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在明帝国对欧洲的远征结束之后,欧洲大陆上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足够的力量发动侵略战争了,而与葡萄牙相邻的西班牙则陷入内战之中,更是不可能威胁到葡萄牙的安全,大西洋的制海权也落在了明帝国的手中,自然,也没有任何一个敌人可以从海上威胁到葡萄牙。
相对而言,葡萄牙要旅行的衣服就多得多了。包括里斯本在内,葡萄牙开放了八个港口为通商口岸,而且明帝国有权派遣舰队入驻这些港口。另外,葡萄牙全境对明帝国商人开放,明帝国商人有外交赦免权,不受葡萄牙法律制约。里斯本划出明帝国租界,供明帝国商人,侨民居住,租界内通行明帝国法律,葡萄牙无管辖权。马德拉群岛永久划归明帝国,葡萄牙承认明帝国为宗主国,并且遣送王太子前往明帝国“学习”。从这一系列的条款中就看得出来,葡萄牙已经沦落为了明帝国的附属国。
当然,这一同盟条约,实际上等同于是葡萄牙的投降条约,更是一个瓦解欧洲同盟的开端。在葡萄牙放下武器,倒向了明帝国之后,就为其他的欧洲国家做了一个典范。投靠明帝国,能够更好的保证自身的利益,而坚持抵抗,那么西班牙就是其他国家的下场。
朱祁钰对这一结果也很满意。东方明燃无愧于外交专家的称号,在他的协助下,明帝国兵不刃血的就完成了对葡萄牙的征服行动,并且将葡萄牙变成了明帝国远征军北上英伦三岛的跳板。有了葡萄牙的十几个港口的支持,明帝国可以更轻松的将部队送到英国去,完成对英国的征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