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其他的,每当过年,端午,中秋什么的,这家伙都会发个红包过来,祝福一下,而且也不小气,每次都是八十八元以上的。
看了看微信对话框,上面有一条罗健发的消息。
罗健:洛风有空了打我的电话,有事情给你说。
想了想,现在才十点过,对方应该没有休息,并不会打扰。
洛风拨打了对方的电话。
仅仅是下一秒,地方就接了电话,洛风都怀疑,这小子肯定手机不离手,但想想这个社会,多少手机党,不都是这样吗?
“罗健,找我有啥事情?”洛风开口说道。
“哈哈,小疯子,刚才做什么啊?还不接我电话是吧?”罗健笑呵呵地说道,顿时就埋怨了起来。
洛风一头黑线,“这个外号,可别喊了,再这样,我就挂电话了!我可没提你外号了啊!”
而对方的外号,那就是小贱人。
“那个,好吧,洛风啊,你哥我啊,就快要进坟墓了,你来不来呢?”罗健说着,很快声音就有点幽怨起来。
“进坟墓?”洛风一听,内心立马楞了起来。
“我说罗健,你到底怎么回事?得了什么病吗?要不你仔细给我说说,我认识一些人,我来帮你想办法!”
反正洛风是吓到了。
毕竟这个年代,听说太多身边的人,因为得病,而英年早逝的了。
二三十岁的不多。
但40岁这个阶段的中年人,就老妈的老家,或者以前那个小区,实在太多了。
就算是十几岁的年轻人,也因为各种怪病突然就死了。
大家都说,科技是发达了,但怪病也多了起来。
“呸呸呸,我说洛风,你不要咒我好不好啊?”听到这里,罗健就有些生气起来,“我可是好好的,并没有获得什么绝症奖励!”
“啊?”
洛风见此,也松了一口气,那对方刚才的话,到底什么意思呢?
“你要没得病,你疯了啊?说要进坟墓了?吓死我了!”洛风没好气地道,“到底怎么回事。”
“哥我可要结婚了!”
听到对方这么说,洛风嘴角狠狠一抽,你丫的,你是进入了婚姻的坟墓啊。
还说是什么坟墓呢?
“哈哈哈,没想到吧,我也要踏入这个坟墓了!唉!”说完之后,罗健就深深叹了一口气。
“你丫的,你要在我面前,我手机都砸过去了!”洛风真想直接骂娘,但考虑到,都是这几个人了,给对方留点面子吧。
“洛风,我想的是,趁着机会,邀请大学同学们,都聚一聚,你有空没有的?”罗健看开口道。
“那肯定没问题,你在什么地方办酒?”洛风毫不犹豫点了点头,就算再忙,关系好的几个,肯定结婚要亲自去的。
“婚礼我打算办两场!老家办一次,魔都也办一次。但正式的婚礼,肯定是老家那一场。”罗健开口说道。
“这样感情好啊,可以照顾两边的亲戚朋友了。”洛风赞同地点了点头,“那么新娘是谁呢?”
“当然是你嫂子啊!”
洛风无语,“好小子,原来还真的修成正果了,恭喜了啊,抱得美人归!”
至于嫂子,那么洛风当然知道是谁了。
很快,两个人聊起来了结婚的时间。
时间是一个月后的五一劳动节。
大多数人结婚,都喜欢选择节假日,这样的话,亲戚朋友,也有时间来。
而风水先生,大多数就很喜欢迎合,故意说这些日子是好日子。
放下了电话,洛风思绪回到了大学那个芳华正茂的年代,想起来当初的一桩桩一件件,真是人生一段不错的回忆。
而进入了社会,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日子是值得回忆的,因为都没有学校里的日子那般想起来,就会让人挂上姨母笑。
当然了,洛风的大学是在魔都上的,在大学的好朋友当中,罗健也算是当时的风云人物了。
虽然仅仅只是班级里的风云人物,还达不到全校级别的,也足够出色了。
就因为这样,大学的时候,罗健就获得了一个本地女孩子的青睐。
不过无语的是,这个女孩子,也姓罗,叫做罗娟。
毕业的时候,其实很多小情侣,都会因为异地的原因,而分道扬镳。
但是,罗健为了自己的女朋友,却毅然放弃了会老家当公务员的机会,选择了留在魔都发展。
虽然洛风很怀疑,罗健这家伙是舍不得魔都的繁华,或者是舍不得女朋友。
但是三年过去了,罗健这个家伙,还真在魔都站住了脚跟,并且还真的和罗娟修成了正果。
尤其是这个结婚的对象,说实话,洛风还有点小羡慕呢。
是魔都本地的不说,还有点小漂亮。
不过,这家伙,也是大学同学中,最早结婚的一批人了。
“那个人,会不会也要来呢?”
洛风抱着手,躺在大床上,开始思考了起来。
洛风记得很清楚,那个人在学校的时候,可和罗娟走得很近的。
不错,这个人就是李夕颜。
洛风他们班的女神,就算是放在全校,那也是前3级别的,当然了,各有各的看法,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一部分,则是觉得她全校第一漂亮。
当然了,全校第几不重要,关键在于,李夕颜就是洛风很喜欢的类型,洛风也觉得她是全校最漂亮的。
但是毕业后,李夕颜并没有选择留在大陆,居然去了港城那边。
也不知道,这一次这样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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