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方休的脖子,手指伸进伤口,捏断了声音。
这次,方休再也没有声音传出来了。
可他的眼睛却仍旧弯曲如残月,仍旧笑着。
于是菲尔曼斯特用烧红的铁棍,戳进了方休两颗眼窝,从后脑勺部位刺了出来。
炙热的铁棍灼烧着沿途所有器官组织,后脑神经,头部骨头,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腥臭味,血肉烧焦味。
仿佛一场盛大的刑罚,落在费德罗城人们眼中,无数人不忍直视,捂着眼睛泪流不止。
负罪感充斥着这座城。
明明,那是拯救这座城的英雄。
可现在英雄受尽折磨,我们却只能躲在角落哭泣。
无力感,绝望感,负罪感,三种情绪在每个有良知的费德罗城人类心中翻腾不休。
“放心,你不会死去。”菲尔曼斯特站在方休身边,用饱含生命力的血族因子维持着方休的命,他如紫罗兰般幽深的眸子凝视着费德罗城:“这座城,会重新想起血族的威严。”
菲尔曼斯特在用方休威慑费德罗城。
方休颤抖着抬起头,焦黑的眼窝已经没有眼睛,他看不到任何东西了,可还是肩膀耸动,脸上的肌肉呈现出褶皱。
是笑,是无声无神色的笑。
是对菲尔曼斯特所有暴力手段的嘲笑。
菲尔曼斯特扭头,死死盯着方休:“很好,继续保持,我就喜欢骨头硬的人,这样子我的兴致才不会立刻消散。”
说罢,菲尔曼斯特掏出一把刀子,放在方休脖子上开始切割。
那是把粗糙的水果刀,刀刃已经钝了,就算是切苹果皮都可能会卡顿。
不敢相信,这样一把钝刀切割脖子的滋味是怎么样的。
方休知道,并清清楚楚感受到粗糙刀刃硬碰硬切开自己颈椎骨的感觉,他能感受到刀子在自己咽喉里划动的粗糙感,也能感受到自己脖颈后面的皮肤被一点点花开。
视野忽然天旋地转,方休看见了菲尔曼斯特的正脸,随后看到了自己血淋淋的身躯。
“如何?被切了脑袋却仍旧活着的滋味如何?”
菲尔曼斯特邪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