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满脸血色裂缝,神色憎恶至极的弗利萨从城堡废墟中走出时。
那经典至极的吸血鬼形象,顿时让一众费德罗城强者心头一震。
“血.......血族!”
“是血族!”
络腮胡男人懵了。
他怎么都没想到,只是简简单单推平一个早该废弃拆除的老城堡,怎么会炸出一头看起来就不简单的血族!
“那是血族啊,城主大人,我们该怎么办?”一名费德罗城强者颤巍巍走到络腮胡男人身边询问:“要不要告诉莫比教皇?梵冈城绝对有克制血族的东西,我们自己处理不了啊......”
血族对西方的威慑力,不亚于地狱对东方。
西方人从骨子里,已经对血族充满了恐惧。
“怕什么!血族而已!”络腮胡男人却一反常态,咬牙说:“还记得前段时间梵冈城的事情吗?那位来自东方的大夏总参谋长,将四大亲王之一的伊丽莎白杀死!血族很可怕吗?不!那只是我们还没有强到斩杀血族的地步!”
说罢。
络腮胡男人抓起扩音喇叭,对准弗利萨,大声呐喊:“前面的血族听着!你已经违背血族避世原则!如果不想被整个城市的水银淹没而死,那就立马滚出费德罗城......”
一只黑乌鸦如利剑射来。
伴随黑乌鸦从络腮胡男人的咽喉处刺入。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随后咽喉血如泉喷。
噗通一声,死在原地。
“啊!城主大人!”
一众费德罗城强者瞬间被吓得脸色煞白,再看向废墟里的弗利萨时,眼中带上了抹不去的浓郁恐惧。
果然!血族还是那个杀人于无形的血族啊!
“跑啊!”
城主已死。
剩余的弗利萨城强者如鸟兽散。
很快,这条街道只剩下破败城堡,以及脸色愤怒至极的弗利萨和方休。
“人类,都该死!”
弗利萨发出尖锐的呼啸声。
其实站在弗利萨的角度想想也是。
自己好歹是伊丽莎白的儿子,不说位高权重,最起码也应该被血族和人类敬畏。
可现在,自己好端端在家里喝着红酒吃着火锅,忽然就被人类两辆坦克把家都推平了,怎么不怒?”
“我看你才是该死。”
方休呢喃杀声随风而起。
下一秒,他的身影原地消失。
随后一抹带着水银的残月横斩。
不偏不倚正正好好出现在弗利萨头顶。
“什么!这么快!”
弗利萨瞳孔瞬间收缩。
之前派出乌鸦,就已经见到方休瞬间爆发的恐怖速度。
可这一次,似乎方休冲刺加挥刀的速度更快一丝!
在方休的战刀即将斩到弗利萨身上时。
弗利萨整个人瞬间像是红色蜡烛般融化,成为地面上的一摊血池,并且移动飞快!
彭!!
势大力沉的一刀,斩在地面。
瞬间地面砖石爆裂。
木材铺设的地面本就已经腐朽不堪。
方休这一刀砍下去,就像是陨石撞鸡蛋,整个城堡的地宛如地震般动乱,无数断木冲天而起,似一场惊艳的大雨。
“没砍中?”
“血池?”
方休狰狞笑了。
躲!
接着躲!
老子看你能躲到哪一天!
紧跟着,凭借胸腔里燃烧的怒火,方休就像是一个永不熄灭的机器,不断疯狂挥舞手中剑刃,死死咬在弗利萨血池身后。
此时此刻,弗利萨的心情也像是吃了一坨翔一样难受。
他也想反打方休。
可关键是,现在只要取消血池,恢复肉体身躯,就绝对要吃方休狠狠一刀。
看方休这种疯狂程度和力量强度,弗利萨真不愿意冒这个险。
其实血族最强的地方,就在于肉体,只要不死亡,不管受多重的伤,哪怕是只剩下一颗连接着心脏的脑袋,都能很快痊愈。
想要血族死亡。
就得使用一系列繁琐的办法。
第一种,用橡木刺穿血族的心脏,然后割下脑袋,还得把尸体烧毁,之后把骨灰撒在十字路口。
第二种,用银剑刺穿心脏,破坏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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