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找不着北,因为接下来的两天,赵同会寸步不离地陪伴着我,会给我做饭,陪我散步,陪我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
我记得周末,赵同还会手把手教我做饭,我虽然从来没做过,可是我学得有模有样,没多久,我就可以四菜一汤摆一桌子,而且味道还不错,我觉得自己是有天分的人。赵同也总是美滋滋地告诉我,他找了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媳妇儿。
我想说的是,长这么大,赵同你还是唯一一个吃过我做的饭的人。
唯一的一个,真的,没骗人。
跟赵同分开之后,我想,这辈子也不会做饭了,因为,也没有需要我做饭的人了。
后来,我又过回原来的生活,每天没日没夜地玩,直到跟秦正容搅和在一起,我才发觉原来我的生活还可以这么跌宕起伏,水深火热。
现在,也该是个头了。
我早早起床,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等我拖着箱子出了房间的时候,方嫂一脸紧张地问:“宋小姐,你……这是要去哪啊?”
我应付地笑了笑:“在这里也打扰了挺长时间了,麻烦你跟秦正容说一声,我搬回自己的住处,这里郊区,我住不习惯,我还是喜欢热闹的地方。”
方嫂忙说:“宋小姐,要不您等秦先生回来再搬吧?”
我摇头:“不了,你不用担心,秦正容那里我已经通知他了,他也是同意的。”
丢下一脸茫然的方嫂,我拉着箱子出了门。
回到自己的房子,我把窗户打开通风。似乎从上次车祸出院就没有再回过这里。
我不记得这是自己多少岁生日的时候,我爸送我的礼物,别人家的爸爸送电脑送手机,我的爸爸是送车送房,以前我觉得理所当然,现在想想,才发觉原来自己比别人拥有的东西多那么多。
以前这里隔天会有钟点工上来替我收拾卫生,现在,我苦笑,自己来吧。
我换了身衣服开始打扫卫生,这活其实不陌生,因为在赵同的小屋里,我天天都在做。
那时候纯粹觉得新鲜好玩,做饭洗衣忙得不亦乐乎。现在想来,傻b都没我傻。
不知道怎么的,我收拾着收拾着,突然间觉得有一种委屈弥漫在心底,这兜兜转转,我到底赢了什么,输了什么?
第一眼看到赵同的时候,我就爱上他了,我想,那应该就是我一生只有一次的一见钟情吧?
不过,赵同当时不是单身,他有个青梅竹马恋人。
我想,故事行进到这里,应该已经有人开始骂我了。
是的,你们骂得没有错。
秦正容也说得没有错。
我就是那个最不要脸的横刀夺爱的女人。
我就是小说里那种用钱把情敌打发走的标准型恶毒女配。
那人时候,我不觉得有任何不妥,我觉得钱能解决一切问题,看,再情比金坚,表面上再对我嫉恶如仇,那个女人还是拿着我的钱离开了赵同。
当时我对金钱的力量丝毫没有怀疑过。
我也对金钱的力量表示赞赏,只是,当我爸用同样的方法把赵同从我的世界剥离的时候,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