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的;我们一切的罪过,都是由一点点未凿的天真,一隅毁灭不尽的个性,一条按捺不住的原始的冲动造成的。虽然触犯了人为的规律,但也未必是我们的本愿。当然,现在动不动就使用法律,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好比一个休克或心脏停止跳动的人,医生处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使用电击,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尽管让人死也死的没有尊严,但不可怀疑也有救活的可能性。用法律来束缚人的过激的行为,往往起不到好的作用,不但有失我们的尊严,而且也有失国家的尊严。虽然有些人没有了性灵,没有了人格,不知羞耻;也根本谈不上失与不失尊严这回事。虽然他不孝,不回家看望父母;只知道有人生,有人养,却不认得谁生、谁养。但这是没有受过教育,没有信仰所致。使用法律逼迫他回家看望父母,又有什么意思呢?他已无心,即便走个形式,带张马脸,吭着猴调。不高兴再来几嘴蛙噪,狮吼。去了反倒要了父母的命,还不如不去;这样的法律也倒不如不定。现在大电视,小广播时常报道;某某家的儿子如何照顾母亲,某某家的女儿如何孝敬父亲。你看了这样的新闻有何感受,不脸红吗?不害臊吗?麻雀出窝还要报十八天的恩,如今的人已不如麻雀。却要用宣传、赞誉的方式来唤醒人们已麻木的心灵,唤回已丧失的人性;拯救灵魂,希望它得以复活。
那么,我们信仰什么呢? 我们当然不能信仰xxx主义,主义是用来追求和奋斗的目标。我们能信仰某一个存在的组织吗?答案是否定的,不能。因为组织是有许多人员组成的,每一个人都代表了这个组织的宣言和形象。十个指头伸出来还不一般齐,何况人更有寸长尺短;难免大众良莠之言,褒贬之论。我们可以把活着的好人或死去的好人当模范、立标兵、树榜样、称英雄,但有时效性和局限性,也不适合我们来信仰。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