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飘出一抹红晕。
片刻后,却坦然直接道“你这孩子,现在都敢打趣我了。”
“就是做给你爸的,他也是读书人,肯定也喜欢。”
“我这一辈子,是跟文雅无关了。”
“也难为他整日跟我一起日日思虑着赚钱养家柴米油盐鸡毛蒜皮。”
“所以,能陪着你爸附庸一次我能参与的风雅,也算是婚姻里的大成就了。”
李兰一直都知道,很多年里,在外人眼中,她和俞水山是不相配的。
她是山里出来的姑娘,大字不识一个,说话做事糙的很。
水山识字读书时,她在山里拔草喂猪。
水山油灯下落笔写出隽秀清逸的字迹时,她在放羊拾羊粪。
水山脱口而出的话,她不知其意。
考虑到她,渐渐的,水山说话越来越浅白。
不再引经据典,甚至就连最接地气的成语都很少在用。
水山担心她难堪,担心她多想。
“妈,这不是附庸风雅。”
“或许在爸心中,这几十年跟你一起经历的风风雨雨都是真正的风雅。”
“雅也好,俗也罢,谁能定论。”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妈,您和爸就是顶配绝配天仙配。”
这是俞非晚的心里话。
在爱里长大的孩子,一身的血肉才会更加丰盈。
萍萍的善良,就是李兰和俞水山彼此最为合适的证明。
昏黄的院灯下,李兰的脸更红了。
“别嘴贫。”
“小点声,你爸还在后院磨豆腐呢,别让他听到。”
“这是惊喜。”
“嘿嘿。”俞非晚笑了笑,继续手上的动作。
夜幕越发黑了,时间也不知过去了多久。
大黄疯狂摇动的尾巴,证明林海宏回来了。
俞非晚抿抿唇。
倒也不用大黄摇尾巴叫唤,时间久了,是真的能辨别出脚步声的。
她现在已经能够听出林海宏的脚步声了。
林海宏一进院子,先是抬手摸了摸大黄的脑袋,余光就瞥到了凉亭里的李兰和俞非晚。
“婶娘?”
“堂姐。”(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