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红么?”
“是他曾经非常非常的红。记得我和你说的么,幽灵。”蔻蔻的声音在顾为经的耳边回荡,“大多数演员的职业生涯的巅峰都是不长的,如昙花一现的一瞬间。我告诉过你,每个演员第一希望的是能扮演主演,第二喜欢的是饰演和他有默契的,能够像影子一样吸引他的角色,他能在其中找到自己。”
“《低俗》情节中充斥着导演的黑色幽默,屈伏塔饰演的是一个穿着黑西装冷酷又不乏细腻的杀手文森特,在自己为主角的时间线镜头里,文森特帅到不行,杀人衣不染血,和老大的女人激情四射,又有原则又够忠诚,即使两个人已经产生了火花,却在跳完一支舞后,送她回家,然后便抽身离开。在诱惑与抗拒诱惑中走着微妙的刀锋,散发着致命的魅力。”
“他几乎是完美的,闪闪的发光。”
“但是在别人的时间线里,他只是一个被失败的Loser假拳拳手,回家取东西时,随手用霰弹枪崩掉的路人甲。死的时候,他拿着卫生纸坐在马桶上看杂志,一点也不酷。镜头转瞬即逝,一枪打下去,他就倒下不动。”
“所有铁汉柔情,敏感细腻,激情四射,潇洒不羁,都没有能让他比普通人多挨一颗子弹。就像好莱坞片场里每天会死两百个的那种普通配角一样。”
蔻蔻呼吸轻柔的吐在阿旺的耳垂上。
“我相信,屈伏塔走进片场的时候,他一定在这个角色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最风光的演员,能让整个时代都烙印下自己的印记。”
“如果好莱坞五十年代和七十年代早期,都是属于马龙白兰度的,六十年代是属于希区柯克的。那么整个七十代后期,都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他是马龙白兰度与猫王的结合。人类影视史上的歌舞片皇帝。但七十年代的最后五年,却也已经是传统歌舞片最后回光反照般的五年。”
“落日夕阳般的绚烂余晖。”
“演员这一行,名声来的快,也去的快。他成名用了不到五年,从奥斯卡奖走到金酸梅奖也只用了五年,然后就是长达十年的沉寂。一开始报纸的津津乐道的报道屈伏塔又跑去演了什么烂片了,后来媒体都懒的报道了。因为他已经彻底是过去式了,彻底被时代所遗忘了。”
“在绚丽的歌舞配乐中,他是无所不能的国王,但离开了歌舞,他就什么都不是,跟不上时代的人总是会被丢进垃圾桶的。就像那些在默片时代向有声电影发生巨大转变时,因为没有台词功底,而被镜头所抛弃的明星一样,这种事情永远也是不稀奇的。”
顾为经想象着那样的一幕。
曾经世界上最成功,最风光的好莱坞巨星,因为转型不成功,而被时代无情的丢进了垃圾桶。
自己心中的那只在俱乐部里,永远在和别人吹嘘着自己往事的剧院猫,似乎突然动了动。
时代的枪声响了。
他应声而倒。
“我相信他在《低俗》的剧本里,读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可是曾经的舞王啊!不是百老汇舞王,不是纽约舞王或者好莱坞舞王,也不是美国舞王。不需要加任何的前缀,你在整个世界,说出舞王这名字,所有人都知道指的是约翰·屈伏塔,舞蹈界唯一的国王。他就是迪斯科舞的代名词,从亚洲到非洲的角落,年轻人们全都模仿着他的舞姿,女孩们则看着他的海报情意绵绵。”
“在七十年代,他是业界巨星,酷到没朋友。可如今已经快要千禧年了。邀请他去白宫的里根被枪击了,和他共舞的王妃戴安娜婚姻摇摇欲坠。当年在学校礼堂,在酒吧里跳迪斯科的潮男潮女们,已经成为了开始秃顶的大叔和有小孩的胖大婶。这一代年轻人心目中的巨星,是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和尼古拉斯·凯奇。家长和现在的孩子们说‘有个很酷的舞王’,他会以为你指的迈克尔·杰克逊。”
“年轻人不再跳迪斯科,也不知道他是谁。”
“连这个杀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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