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她模样还不错,十两就十两了。林镇随手将刚拿到的银子,丢给了郑嫒,笑道:“大爷我买了你了,你收拾一下吧,完事后再此地等我!”
郑嫒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连忙接住了锦囊,恭谨道:“公子放心,给我三天时间。到时候会来这里等候公子的。”
“最好不要想逃跑,大爷我在这里可还是有些眼线的!”林镇威胁了一下,方才挥挥手:“去吧,三天后我会再来这里的。”
郑嫒这才转过身,将包着尸体的铺盖勉力背起,露出悲切的表情像城东丧葬铺走去。
周围人看到这一幕,都连连惋惜,感觉郑嫒被林镇这个恶霸混混买下来,恐怕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林镇听到周围人的议论,登时瞪起了双眼,扫视过去。这些良民顿时心下生寒,赶紧闭上了嘴巴。
“哼!”林镇冷哼一声,拍了拍身上的土灰,转身继续沿着路道遛弯。这一片区域是林镇花了半年时间打下的地盘,一般什么有油水的好事,别家的混混恶霸都不敢跟林镇争抢。刚刚林镇就打劫了一个阔少,心情显然还是非常不错的,这会也不抱什么再打劫一次的心理,只是随便溜溜,看看有什么新鲜事情没有。
毕竟像那种初入社会的年轻阔少,才会轻易走进其他小城里的巷口里,这几率太小了,林镇这大半年了也不过才遇到过三次罢了。
溜达的半天,小城该是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似乎谁家斗嘴吵架就算的上地震似的新闻,简直平淡无聊之极。
就在林镇肚子有些饿,准备去馆子里吃碗面时,从城门处轰隆隆的跑进了一破烈马,烈马上面还坐着一名红衣少女。这少女一边挥舞着马鞭,一边大声呼喝着让人散开。
林镇定睛一看,这不就是城主大人的小女儿吗?这个少女名叫庞丹,今年才十四岁,性格蛮横骄傲,仗着学了一点皮毛武艺,天天骑着这高头大马在四周打猎游玩。
不出意料的话,一会马上就会出现十几个仆从跟上来了。果然,没一会就有十几个黑衣小帽的仆从,骑着马连忙追了上来。
“一群废物,连本小姐都追不上,要你们何用!?”庞丹横眉立目,显然对这些仆从的速度很是生气,但是她好像忘了她还骑着疾速的烈马,这一个回头的动作,让马的方向顿时折了一下,正好林镇路过,就被不偏不倚的撞飞了。
庞丹撞到了人,似乎吃了一惊,脸上涌现出一股歉意,但当她看到撞飞的是林镇这个混混时,却冷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你这个恶霸,撞死倒还好了!”
林镇怒极,但是想想对方的身份后,又忍了下来,心中暗暗赌咒:“小丫头,千万别让老子抓到你的把柄,不然叫你这个小娘皮生不如死!”
庞丹看到林镇若无其事的拍拍土灰站了起来,似乎刚才的撞击没产生任何效果一般,不由得愣了一下,随即不屑的再次催动坐骑,绝尘而去。对于庞大小姐来说,跟一个混混说一句话已经是顶天的抬举他了,就算没有撞死,有何必浪费自己的时间留在这?
林镇这种身份的人,对于庞大小姐来说,看几眼都嫌浪费时间!
十几名仆从也都厌恶的看了林镇一眼,随即从林镇面前绝尘而过,看着这些狗腿子,林镇‘呸’的一声,狠狠吐了一口吐沫星子,转身走开了。
林镇今年才二十出头,但是看着却更老成的样子,那是因为社会的残酷磨砺早已让林镇的心坚硬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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