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米高的大树上,快速滑下一名中年男子。
一头灰褐色碎发,胡茬唏嘘,湛青色修身礼服,愣是穿出农奴身上破布的味道,有种落魄沧桑流浪骑士的气质。
琥珀色的眼睛,盯着篝火上,滋滋冒油的烤野兔挪不开。
殷明用的调味香料,全都经过拾荒者葫芦提纯、优化。
在这个连盐都泛着苦味的时代,绝对是超出界限的美食。
“七十岁老太婆,鸡皮鹤发,有什么可看?”
巫师就是有一点不好,精神力只能强化五感、灵觉,却不能化作神念,离体视物。
不能掌握周围一草一木变化,只有等对方闹出动静,或者针对自己起了杀念,感受到危机,才能发现目标。
“那你可想错了!温蒂·克丽丝的皮肤,比二十岁小姑娘还细嫩。”
约翰尼·格林咽了口吐沫,一脸神秘道:“你想不想知道,她长生不老的秘密?”
“不想!只有生活优渥的贵族老爷,才会想着长生不老。”
突然,冒出来一个陌生人,说要告诉你长生不老的秘密。要是殷明这都能信,当年建实验室的钱,早就打给秦始皇了。
殷明撇了格林身上的装备一眼,没有理会,继续翻烤着兔肉。
“也是!但有人想知道。”
约翰尼·格林吃了憋也不恼,直接蹲坐在地上继续搭话:“你好像对我的装备很感兴趣,可惜这东西不能给你,我用一金币换你的烤兔如何?”
单筒望远镜!
燧发火铳!
来这个世界,殷明第一次看到热武器,自然忍不住多看两眼。
“给伱!”
殷明扯下半只兔子,递了过去:“不要钱,就一個要求,别再跟我说一句话。”
“你还……也罢!我找其他人也是一样。”
约翰尼·格林接过烤半只兔子。
连肉带骨一同咀嚼吞下,吃完后潇洒离开,真就没再和殷明说一句话。
“……”
这家伙怕不是要搞事情!
金狮伯爵领地,太平了整整两百余年。
该不会,我才到这里两个月,就出什么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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